xx研究生指导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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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依据为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精神,成立XXXXX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XXXXX研指委》),院(系)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型,成立院(系)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为规范研指委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对研究生培养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XXXXX研指委,以及本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型所在的院(系)研指委。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XXXXX研指委的组织设置(一)机构设

2、置XXXXX研指委是在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主持下,组成研究生教育专门委员会,对本校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研究、咨询、监督、指导和评议的学术组织机构。由11〜1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由学校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2〜3名,由本校熟悉研究生教育的专家担任。委员选聘具备人才培养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师德高尚、作风正派的骨干研究生导师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部门、院(系)领导作为职务委员选聘。研指委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工作小组,明确委员的具体分工和职(二)委员选聘院(系)从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向XXXXX研指委推荐委员,经审核,由

3、校长批准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委员如因工作调动、学习等原因,拟离校1年以上者,应向XXXXX研指委提出书面离任申请,获批后1周内完成工作交接;若无故连续3次不出席应到会议,或无故不完成研指委分配的工作,或受到任何法律法规、党内、行政处罚者,经XXXXX研指委会议全体表决可以终止其聘任。补充人选由相关院(系)推荐,经XXXXX研指委审核后,由校长批准聘任。(三)研指委办公室XXXXX研指委设办公室,与研究生处培养科合署办公。第四条XXXXX研指委的主要职责研指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改革的有关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遵循“专家督导专业"原则,以增强

4、本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科学性、培养环节的规范性和质量监控的有效性为主要工作目标,为学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智囊支持和决策依据。(一)咨询与论证根据国家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方向性决策,提出咨询或论证意见,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二)审查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党政对提高本校研究生培养教育质量的精神和要求,审查有关管理工作文件。(三)审定培养方案根据国家《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硕士专业学位要求,以及本校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标准,审定由院(系)提交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型的人才培养方案。(四)监控培养环节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实施监控,如审查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审

5、定课程体系,建立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检查重要培养环节的实施情况,开展本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等。(五)研究生教育研究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针对本校研究生教育培养中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六)其他职责或任务审议研究生培养的相关问题,指导院(系)研指委工作,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有关研究生的任务等。第五条院(系)研指委的组织设置院(系)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设置院(系)研指委。基础医学院成立基础医学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基础医学研指委"),临床医学院成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临床专硕研指委”),药学院成立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

6、简称“药学专硕研指委”b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成立相应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参照此方式命名。(一)机构设置院(系)研指委由5〜11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系)领导担任;副主任1名,由本院(系)熟悉研究生教育的专家担任。委员选聘人才培养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师德高尚、作风正派的骨干研究生导师担任(可跨学科吸收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L专硕研指委委员应有一定比例的联合培养基地导师参加。院(系)研指委设秘书1人,原则上由院(系)研究生科科长兼任。委员如因工作调动、学习等原因,拟离校1年以上者,应及时增补委员。若委员受到任何法律法规、党内、行政

7、处罚,应及时取消委员资格。(二)委员聘任院(系)研指委委员由院(系)院长或系主任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需要调整研指委委员时,应及时做出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应及时调整研指委委员,并报XXXXX研指委备案。)(三)担任委员的基本条件院(系)研指委委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熟悉研究生教育工作,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和责任心强。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强,具由国际化学术视野,善于提出建设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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