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697253
大小:47.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02-14
《部门法哲学方法论上课内容概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部门法哲学方法论上课内容概要上课形式:课程上课形式分为一、学生自主选择老师提供的部门法哲学相关的学习内容,进行相关内容的准备,在课堂上发言;二、同时请事先邀请的同学对你的文章进行点评;三、全班同学对其文章进行点评,同时说出你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四、最后由老师进行最终的点评与文章的纠正。第一讲什么是部门法哲学2010.9.14主讲人:杜键荣老师一、法哲学和法理学的区别(一)、等同论:张文显、郭道辉(二)、并列论:二者互有区别魏德士《法理学》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描述(三)、重属论:1、法理学包含法哲学2、法哲学包含法理学庞德:法理学等同于法律科学,将法哲学和哲理法学派等同博登海默:《法理学:法
2、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从民法哲学角度来讲二、法哲学的反思性---什么是反思:目的、批判与超越法哲学具有一定的反思性,法理学则具有诠释性。法哲学是对既有的法律规范、法律概念进行反思的哲学。...需要看的文章:张文显关于部门法哲学的论文陈兴良:《刑法哲学》要求在学习的过程中反思基本概念和原则并对其进行批判和超越第二讲司法审查和民主2010.9.21主讲人:李壮一、司法审查=违宪审查?司法审查带有立法的职能,它的发展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二、司法至上模式美国是典型的司法至上国家代议制民主是一种民主??三、《斯科特案件》南北双方奴隶制的平衡被打破。是司法审查的负面例子我的想法:仅是
3、民主的方面1、民主本身是一种信仰??中国是没有信仰的国家。信仰分为宗教信仰和日常行为信仰。2、理性法律信仰与法律信仰...目前我国是没有法律信仰的,因为我们建立的法律不被民众、法院、司法机关所公正执行。民主信仰是法律信仰的一部分,我连法律信仰都没有何来民主是一种信仰。我认为我们应建立一种理性法律信仰。第三讲浅谈我对诚实守信的反思2010.9.28主讲人:黄敏一、对诚实守信的内涵的反思诚信和道德、法律密不可分,在《辞海》,《说文解字》中可见解释二、诚实守信与道德和法律诚实守信最初是一个道德义务,诚实守信原则从一个道德的原则成为一个法律原则的过程,是一个到的法律化的过程。但是诚信从道德规范
4、转化为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以后陈星危机依然严重。三、诚信危机的原因与应对措施1、任何规范都有局限性,诚实守信也是2、如何贯彻好诚实守信教育:柏拉图的理想国不是不可尝试,对善良正义的敬畏和内化。杜老师点评:没有区分清楚诚实守信和诚实守信原则没有区分诚实信用和诚实守信的区别...我的想法:1、对发言人发言中“一个人不懂道德不懂法律更严重”的一点看法我否定这样的说法。因为道德是更高层次的法律,法律具有强制性,但道德是没有强制性的。道德是必法律更高层次的要求。2.、诚实守信就是平等的分配权利和义务柏拉图的诚信观是为交往和买卖的原则,这在《正义论》中也有所体现。罗尔斯把正义原则的选择当作订立契约
5、的过程第四讲言论自由与女权主义---杜拉斯《情人》女性话语与父权制的对垒2010.10.12主讲人:杨秀芝一、言论自由与女性话语在杜拉斯作品《情人》中的体现象征性语言在《情人》中的女性话语阐释1、父亲的形象在杜拉斯作品中的缺失。通过拉康关于父亲的理论解读其作品,证明杜拉斯作品中父亲的缺失与死亡是象征性的。2、以“父亲之名”这一能指符号代替父亲的位置。3、通过情人,儿子,母亲的话语,甚至是某些物体来体现“父亲之名”。二、...父权制的男性权威在杜拉斯作品《情人》中的构筑与倒塌父权制在女权主义中的介入,凯特.米利特在她的著作《性政治》(1969年)一书中第一次引入“父权制”的概念,并未其注
6、入新的含义。她暗示男女对立,男性总是主动的,女性总是被动的。一、杜拉斯《情人》女性话语与父权制的对垒《情人》的女性包括“小姑娘”,“母亲”,“有钱的情妇”等的衣着和语言对传统的父权制以及社会的最高最高权力的男性“边缘化”和“否定化”,试图伸张与重构女性。但是也看到了女权主义在斗争中的举步维艰。杜老师点评:观点和写作视角还算新颖,但是文章逻辑过于混乱。我的想法:文章层次不够分明。可以改从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思想进行写作。第五讲人格与财产2010.10.26主讲人:丁晓英一、理论学界关于人格与财产关系的不同观点(一)财产源于人格;(二)有财产而无人格;(三)以财产保护人格。...二、我国民法学
7、界关于人格与财产关系的认识徐国栋新人文主义的民法典制定思想VS尹田“无财产即无人格”三、反思:无财产即无人格1、“人格财产一体性”的逻辑困境(“人格财产一体性”的权利不可能存在)人格权与财产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对象能否永久地外在于主体。那么,“人格财产一体性”自然面临了一重逻辑困境:权利的对象怎么能够既可以永久地外在于主体、又不可以永久地外在于主体呢?2、人格与财产之间的因果关系:人因其人格而享有权利能力,能够在实在法规定的范围内,具有占有财产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