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捷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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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I市万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捷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万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捷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9)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99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万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柯某某,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陈某某,该公司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曾?清,上海曾?清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捷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O法定代表人马某,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桓守国,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深圳市万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08)嘉民二(商)初字

2、第23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深圳市万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某某、曾?清,被上诉人上海捷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桓守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査明:深圳市万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港公司)、上海捷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约定由万港公司向捷邦公司购买美国原装雪佛兰2500型2008最新款9人座6.0L商务休旅车一辆,单价人民币860,00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交货日期为2008年1月18日,交货

3、地点为深圳,并要求确保能在全国上牌。签约后,万港公司预付了车款50,000元。因车辆进口时间迟延,2008年4月28日,万港公司自行至捷邦公司处提取了系争车辆。由于实际交付的车辆无遥控启动和高级防盗警报两项配置,双方商定车款下浮5,000元,故万港公司在提车时支付了车款805,000元,连同预付款50,000元,万港公司实际支付了车款855,000元。事后,万港公司在深圳市办理上牌手续过程中,深圳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08年5月29日向其出具了一份证明,称系争车辆不在深圳市第三阶段环保车型目录内,不符合深圳市《关于执行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

4、排放标准环保车型目录的通告》的要求,不予办理手续。5月30日,万港公司致函捷邦公司,要求捷邦公司在6月10日前提供环保凭证,否则将依法解除购车合同。6月27日,万港公司涉诉。7月2日,万港公司再次致函捷邦公司,称其已决定在2008年6月11日解除与捷邦公司间的购车合同,并要求捷邦公司提回车辆、返还车款等。另查明,系争车辆货名和型号的确切称谓应为“雪佛兰5999CC轻型客车EXPRESS2500”。2008年7月15日,雪佛兰EXPRESS车型的污染物排放通过了国in标准的型式核准。8月29日,更为具体的EXPRESS2500型雪佛兰5999CC轻型客车

5、的污染物排放也通过了国皿标准的型式核准。现万港公司起诉至原审法院,请求判令:K解除双方间签订的购车合同;2.捷邦公司向万港公司返还购车款855,000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2008年4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3、捷邦公司赔偿万港公司因购车而支付的税费70,900元、保险费26,013.07元及车船使用税315元;4、捷邦公司向万港公司支付因提车而花费的过路费、油费及差旅费4,432元;5、捷邦公司向万港公司支付因保管车辆而修建车库所花费的费用14,000元及自2008年4月27日至捷邦公司实际提回车辆之日止的保管费,按每月4,000元计

6、;6.捷邦公司向万港公司因万港公司向租赁公司租车替代本案系争车辆而产生的租费损失300,000元。原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万港公司因其认为本案系争的购车合同已于2008年6月11日已解除,故撤回第一项诉讼请求。原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万港公司现有诉请所依据的基础是合同已为万港公司依法解除,而万港公司主张依法解除合同所依据的是深圳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认为车辆无法上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责任在于捷邦公司。因此,审查系争车辆是否可以在深圳办理注册登记和捷邦公司是否存在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违约行为是本案的关键所在。对此,一、由于车辆已经交付,

7、故万港公司主张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和车辆配置的问题与车辆无法上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之间已无关联性,不能成为万港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二、我国自2006年1月24日起由国家环保总局对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型式核准并公告,而深圳市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机动车登记时执行《深圳市机动车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环保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的内容来源于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达标公告。现系争车辆己于2008年7月和8月两次通过国家型式核准,故万港公司完全可以据此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三.根据深圳市的地方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

8、手续除了依据《目录》,还可依据市环保局核发的环保车型凭证,只有在未列入《目录》或者未取得环保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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