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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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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长绩效考核细则【篇六】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努力促进青田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特制订《青田县中小学正副校长绩效考核评估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以学校发展性评价为载体,以提升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校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激活学校发展的内在动力,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二、考评对象考核评估对象为全县乡镇中心校以上中小学正副校长、片教育辅导中心正副主任。主持工作副校长按校长考评办法执行,享受校长同
2、等待遇。县管学校正副校长,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考评。三、考评原则(一)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正副校长绩效考评、工资分配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适度。评价要承认学校发展及其正副校长岗位职责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绩效考评既要注重校际间和校内各岗位之间的横向比较,更要注重当年本岗位的发展实绩纵向比较。(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评结果要充分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力求客观公正、公平,绩效考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全过程公开。(三)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工作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四、考评内容(一)、校长考评内容1、学校管理实绩70%。得
3、分=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成绩×70%。2、个人教学科研实绩20%。包括任课、听课、教育科研等工作。(1)任课(10分)。校长应任教所学专业学科或县监测学科,以学年所任教总课时和监测成绩为依据,分优(9-10)、良(8-9)、一般(7-8)、合格(6-7)、不合格(5-6)等次计分;经批准不兼课,且深入教学第一线的计8分;未经批准不任课的,本项计零分。(2)听课(6分)。校长要有计划听本校教师的课,并认真做好听课笔记,有针对性地进行点评,每学期不少于3次。每学期随堂听本校教师的课,兼课校长不少于20节,不兼课校长不少于50节,每少一节扣0.2分,扣完本项为止。(3)教科研(4分)。校长要有计
4、划参加学校的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重视课堂教学效益与质量的分析和对策制订;有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一定效果;每学期至少开一节公开课或作一次教育教学专题讲座。3、民主测评10%。学校教职工、片教育辅导中心成员、县教育局领导及干部的民主评议。4、附加分(5分)。当年学校工作目标有重大突破,在县级以上受到表彰,或产生重大效应的,学校提出申请,由教育局研究,酌情加分,最高值5分。5、有下列情形者,酌情扣分3—12分,并取消评优资格:(1)本人受县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2)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负直接责任的;(3)分管工作,在办学行为违规记分满6分的;(4)
5、学校年度目标达成率低下,负有直接责任的;(5)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管理等重大工作上负有直接责任的。(二)副校长考评内容1、学校工作实绩40%。得分=学校考核成绩×40%。2、分管工作实绩30%。指学校考评中涉及到分管工作的内容,主要考评分管工作目标制定、落实完成及成效等。3、个人教学科研实绩20%。包括任课、听课、教育科研等工作。(1)任课(10分)。应任教所学专业学科或县监测学科,以所任教总课时和监测成绩为依据,分优(9-10)、良(8-9)、一般(7-8)、合格(6-7)、不合格(5-6)等次计分。经批准不兼课,本权重(10分)并入分管工作实绩考核;未经批准不任课的,
6、本项计零分。(2)听课(6分)。要有计划听本校教师的课,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点评。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30节,有针对性点评不少于4次;其他副校长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20节,有针对性点评不少于3次。听课每少一节扣0.2分,点评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本项分为止。(3)教科研(4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有计划组织学校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4次;重视课堂教学效益与质量的分析和对策研究,有解决学校教学实际问题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一定成效;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公开课、一次教育教学专题讲座。其他副校长有计划参加学校教科研活动;重视分管工作目标的实施研究,有解决学校工作实际问题的研
7、究课题,并取得一定成效;每学期至少开一次教育教学讲座或分管工作分析报告会。4、民主测评10%。校长评议(2分);学校教职工、片教育辅导中心成员、县教育局领导及干部评议(8分)。5、附加分(5分)。当年,分管工作目标有重大突破,在县级以上受到表彰,或产生重大效应的,学校提出申请,由教育局研究,酌情加分,最高值5分。6、有下列情形者,酌情扣分3—12分,并取消评优资格:(1)本人受县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2)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负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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