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引大中专院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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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引(七)大中专院校办事指南一、参保对象范围在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萝岗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行政辖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二、单位管理业务办理(一)大中专院校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单位登记开户手续首次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各大中专院校(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等)应前往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

2、理居民医疗保险单位开户手续,并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同时领取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信息采集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对于在广州市内有多个分校区的学校,分校区学生统一由学校本部到本部所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单位登记开户手续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份:(1)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成立证明(如:《办学许可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登记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核准通知书》;(5)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二)大中专院校基本资料变更的办理变更事项携带材料单位名称教育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

3、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负责人姓名教育部门/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或《地税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属区地税登记证号码单位性质教育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资料外,还需填写《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三)大中专院校终止居民医疗保险关系的办理如单位发生合并等变化需要注销,须在注销当月到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有:(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2)教育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并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

4、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先将本单位管理的参保人员办理全员减员手续;(4)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四)《社会保险登记证》有关业务1、新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新参保单位办理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将由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参保单位今后办理所有居民医疗保险有关业务,均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遗失补领、到期重发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需提供书面申请,陈述遗失经过,向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补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到期的单位,由

5、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管理中心负责重发。3、《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注销单位终止居民医疗保险关系的,在办理完终止业务后,由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回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作注销处理。三、参保登记办理(一)参保资料受理各大中专院校负责为本机构学生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须同时采集学籍号),参保人员必须以有效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办理参保登记,同时提交以下资料:(1)身份证件:在校学生(不含港、澳、台、外国籍)提供身份证;港、澳籍学生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籍学生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籍学生提供护

6、照。(2)学校对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确认后原件退还参保学生,汇总填报《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大中专院校)》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3)属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成员的大中专学生(以下简称“困难学生”)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缴交,个人免缴费。困难学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由学校审核困难学生上述证件

7、,并在审核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后,在证件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及学校公章,收复印件两份送区(县级市)社保中心,原件退还学生。同时汇总符合资助资格的困难学生资料,填报《大中专院校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资助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加盖学校公章(以下简称《困难学生资助资格审核表》),凭《困难学生资格审核表》及上述资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二)参保资料录入各大中专院校登记在完成参保资料受理后,可选择以下两种资料录入方式,其中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大中专学生应选择第2种方式录入:1、通过“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信息采集系统”进行资料录入。各

8、大中专院校在办理居民医保单位登记开户手续后,即可获得“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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