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548151
大小:53.8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2-11
《关于对全市加油站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肥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肥安监函字[2009]6号关于对全市加油站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各乡镇、办事处,市高新区安全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科:为进一步强化加油站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关于对全市加油站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泰安监函字〔2009〕9号)文件要求,经市安监局研究决定从2月10日起对全市加油站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重点检查加油站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无非法经营行为; 2、检查加油站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级责任制、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用电、用火、消防
2、、施工维修管理制度等)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3、加油站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是否制定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加油站内部及周边是否有新上或者拟上建(构)筑物,是否达到安全距离要求,采取了何种防范措施; 5、站长及安全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年度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是否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加油站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彻底整改《安全评价报告》不合格项和发证审查提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 7、新建、改建、
3、扩建或者迁建的加油站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审查; 8、加油站是否有转让、买卖、出租、伪造或者变造经营许可证等非法行为。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这次检查活动从2月10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加油站自查自改阶段(2月10日至2月20日)。各加油站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排查存在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方案、落实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并写出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为乡镇安办、部门安全科执法检查阶段(2月21日至3月10日)。各乡镇安办、部门安全科要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进行全面检
4、查,并将每个站的检查情况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加油站底子清、检查细致、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市安监局危化科和监察大队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部门的检查情况进行督察,并抽查部分加油站的自查自改情况。 第三阶段为迎接泰安市安监局督察组督查阶段(3月11日至31日)。泰安市安监局将组织监察支队成立2个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第一、二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重点抽查社会加油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站以及城区内加油加气站。市安监支队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实施行政处罚。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监管力度,做好全面普查。各乡镇安
5、办、有关部门安全科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检查活动,要迅速将通知传达到每个加油站,并抽调专业人员,编制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内容,落实安全责任,对每个加油站的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督促各加油站按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写出自查报告。 2、严格落实经营许可制度。各乡镇安办、有关部门安全科要根据检查情况,督促加油站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市安监局提出换证申请。对存在无证经营(含经营许可证超期)的加油站,坚决予以取缔。 3、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各乡镇安办、有关部门安全科要督促、指导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经营加油站按要求申报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材
6、料,监督加油站落实整改审查不合格项,并按时申报组织验收,确保从源头上把好加油站市场准入关口。 4、认真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责令改正指令,督促加油站限期整改。对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站,要责令加油站暂时停业整改,整改完成后要由市安监局组织验收,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经营和使用。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无望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坚决实施关闭。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