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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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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魔道斗法──成功讨债技巧《魔道斗法——成功讨债技巧》债的概念与本质欠债还钱,还你公道。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措施。债的概念与特征在法律上,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它指的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有请求他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他方负有满足该请求的义务。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担的义务称为债务。民事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债与人们习惯上讲的债有不同的含义。习惯上的债绝大部分指的是货币或款
2、项的支付,欠债即欠钱,还债即还钱。在本书中,我们讨论的债,一方面考虑到法律上的债(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另一方面也着重考虑习惯上的债(即钱的关系)。债是一种经济、民事法律关系,其特征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一样,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债的本质和作用债的法律关系就其本质而言,反映的是社会物质财富的流通、分配、交换领域的财产关系。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又是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在剥削阶级社会里,债的本质反映的是一种剥削关系,表现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深刻的阶段对抗。在私有制社会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根本利益是对抗的,国家之所以保护债权人,目的是为了维护私有制。因而,在私有制社会里,债是剥削阶
3、级剥削和奴役劳动人民的法律手段,是为剥削者服务的法律武器。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起了人与人之间真正的平等关系,债的本质与私有制下债的本质有本质上的区别,它是保护全体劳动者利益的法律手段,为全体人民服务的法律武器。在我国,目前债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债的法律制度的目的是为发展市场经济,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债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联合、相互协作的法律形式,又是各种经济成分以及同一经济成分的各个经济单位之间进行商品交换的法律工具。通过债权制度调整商品的流转、劳务的提供等有关的财产关系,维护当事人在商品交换中的合法的民
4、事权益,能够有力地促进和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债权制度通过调整因致人损害、不当得利等行为而发生的关系,对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债通过其特有的功能,为满足公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正是通过买卖之债,公民从国营、集体、个体商店里,从自由市场中,取得日常所需的生活用品。其次,我国债的法律关系体现出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要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避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建立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债的法律关系必然要反映国家对经济的指导、调节和宏观管理。国家要通过各种手段,干预民事主体的活动,使其经济活动符合国民经济的
5、总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所确立的各种债的关系都必须满足发展、培育市场经济这一基本要求。第三,我国债的法律制度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我国债的法律制度贯彻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恪守信用的原则,体现着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统一,鼓励诚实信用的社会公德。任何违反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我国的债的法律制度所不允许的。债与所有权的关系(1)债总是与一定的财产(有形的或无形的)相联系着的。债的这一特性即财产性质,使它与所有权相似,因为二者都是财产法律关系。债和所有权是财产法的两大主干,这是它们的相同点。(2)债的法律关系与所有权关系的主要区别在于:①从反映的社
6、会关系或调查对象上来看,债反映的是财产流转关系——财产从一个主体移转给另一主体,是一种动态的财产关系;而所有权调整的是财产所有关系———财产归谁所有,即财产流转的前提和结果,是一种静态的财产关系。②从主体上看,债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它确定的不是权利人与任何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只是权利人与具体人之间的联系。债的主体,不仅债权人,而且债务人也只能是特定的、具体的,因此,债也就被称之为相对的法律关系;所有权关系中,权利主体即所有人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因此,所有权关系是一种绝对法律关系。③从客体上看,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也有人认为债的客体只是行为);而所有权的客体只
7、能是物,不包括行为。在客体同是物的法律关系中,作为债,权利主体也决无任何直接的权利可以对物行使。例如,买卖合同之债,作为买主的债权人对出卖物———客体不享有任何直接的权利。④从内容上看,在债的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享有的权利——债权,主要的不是实施自己行为的可能性,而是要求债务人为一定的积极行为或消极行为的可能性。因此,通常债权人要实现权利,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主要需依靠义务主体——债务人的行为。如在买卖中,买主的权利需要靠卖主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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