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产权与国家的关系[参考]

浅谈产权与国家的关系[参考]

ID:32493513

大小:27.83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2-08

浅谈产权与国家的关系[参考]_第1页
浅谈产权与国家的关系[参考]_第2页
浅谈产权与国家的关系[参考]_第3页
资源描述:

《浅谈产权与国家的关系[参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浅谈产权与国家的关系【摘要】产权是一种排他性的财产权,它是人们围绕财产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其直接关系是人与物的关系,间接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产权主体与非产权主体之间的关系。国家是一种在某个特定地区内对合法使用强制性手段具有垄断权的制度安排,它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其目的就是维护产权。【关键词】产权国家制度安排1产权的相关概念产权是一种排他性的财产权,它是人们围绕财产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其直接关系是人与物的关系,间接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产权主体与非产权主体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人与物之间有直接关系,但是这其中的“物”不是任何事物,而应是对人有价值的具有稀缺性的“物”。稀缺可以理解为

2、“稀少、缺乏”,同时也意味着“多胜于少”。在空气清新的地区,空气用之不竭,没有人会争取多一点空气。空气虽然是非常重要,但也只能说是有胜于无,不是多胜于少。稀缺的物品又叫做经济物品,例如衣食、兔子、鱼等等。相对于个人而言,获取这样的物品在数量上是有限制的,或者说是有代价的,不能像空气一样可以无限制、无代价的用之不竭。而有着直接关系的两个主体人与物,是指人对这种有价值的具有稀缺性的物有排它性的经济支配权利。在产权经济学家看来,商品的交换实际上是产权的交换。例如:购买房屋,买者钱的支配权交换卖者房屋的支配权,于是买者便拥有了这座房屋的支配权同时失去了这笔钱的支配权,卖者却相反。当一种交易达成时,就是

3、发生了两种产权的交换。产权都是附着在有形物品和服务上的,但是正是产权的价值决定了所交换物品的价值。一旦某人取得了对某物的支配权,那么旁人就不在对该物具有支配权。所以这种经济支配权利在表面上表现为人与物的关系,实际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对财产排他性的关系。产权也不是从来就有的,我认为它是社会进步的产物。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的劳动力低下,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都相当有限,自然资源相当那时的生产力和人口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所以那时候的人们不会意识到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只有当人类社会发展以及生产力不断进步时,人们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才逐渐意识到许多资源相对于人口、技术、生活是“稀缺”的,才逐渐看重对这些资源

4、的支配权力,这时在人们的思维里才逐渐形成“产权”的概念。2国家“制度安排”——维护产权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定义,国家是一种在某个特定地区内对合法使用强制性手段具有垄断权的制度安排,它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H·登姆塞茨在其《关于产权的理论》的经典论文中指出:“产权的所有者拥有他的同事同意他以特定的方式行事的权利。一个所有者期望共同体能阻止其他人对他的行动的干扰,假定在他权利的界定中这些行动是不受禁止的。”这其中所提到的共同体,我们现在可以理解为国家。而“权利的界定”,我们可以理解为国家在维护产权方面所做的制度安排,即法律。“在奴隶制国家,奴隶主对奴隶具有支配权和所有权;在封建制国家,国王或者

5、皇帝对自己的国家有着支配权和所有权;而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大都颁布了《物权法》保护本国公民的产权不受侵犯。不论是哪种类型的国家,都会对某个利益群体的‘产权’进行特别的维护。从中不能看出,国家的类型决定了国家所特别维护的利益群体。比如在资本主义国家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制度安排,其目的就是维护产权。”3国家“产权维护”的途径这种制度安排一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产权界定。这种某人对稀缺性的经济物的支配权一旦确定,他人就丧失对该经济物的支配权,也就是说,对该种稀缺性的经济物的支配权是唯一的,不会出现“搭便车”的现象。确

6、定的产权有利于交易成本的降低,因为产权确定了,“物”的归属权及支配权就确定了,人们在交易时不必再为哪些权利是否确定而大做文章。产权维护。产权维护是指一旦有合法确定的产权,就要有与之相配套的维护措施。国家可以通过立法对合法产权进行保护,禁止他人侵犯的确定的某一人的产权以及对他人侵犯确定某一人产权的行为实施制裁。这些制裁包括收税、罚款、及对被侵犯者的补贴等。4国家与产权关系的评价在这种制度安排中,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对产权的界定还是对产权的维护,国家都是通过强制性手段实现的。不同于市场和企业,国家这种制度安排的特点是它的强制性,即国家是在暴力方面有比较优势的组织。“暴力实质上是一种优势,也是一种资源

7、。”在国家产生之前,这种资源分布在各个地区和部落之间。在国家建立之后,国家为了该国主导群体的利益,以暴力作后盾,强制性的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其中就包括产权界定和产权维护。从中可以看出,国家暴力是对付暴力的暴力,即对付非法暴力的合法暴力,其合法性源于国家主导群体捍卫自己利益,抵御他人侵害的合法权利。但是主导利益群体通过国家这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造成了国家的两难局面,这就是“诺斯悖论”:国家具有双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