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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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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黄边路安置业务用房建设工程代建(第二次)招标公告广州市黄边路安置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拟采用代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招标的条件,且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对本项目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边路安置业务用房建设工程代建(第二次)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36377019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3842351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28866214三、建设地点:白云
2、区新广从公路与尖彭路交界西南侧地块。四、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广州市黄边路安置业务用房包括主体建筑工程及室外工程两部分,总用地面积14460平方米,容积率≤2.8,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0174㎡,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限高80m(建筑高度大于50米),机动车停车位按1.2泊/100㎡,非机动停车位按1.0泊/100㎡建筑面积要求配建。工程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实施阶段安置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67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9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剩余为第二期实施建设内容。具体建设规模以最后审批结果为准。2、项目估算投资:投资总额
3、:人民币10389.30万元。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工期: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资产移交止。工期暂定为27个月(其中,施工期为9个月)。缺陷责任期按合同部分相关规定执行。五、招标服务内容:7由中标人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在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接手招标单位的所有项目工作和接收所有项目资料档案,从接手招标单位的所有项目工作开始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和整体验收、移交、财务决算财政评审、完成向档案主管部门档案移交工作,且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主要包括接手招标单位的所有项目工作后的勘察设计、规划和报建相关的所有
4、工作;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的招标投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现行代建制管理相关规定应由代建单位负责的所有工作;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工作;按现行规定应由代建单位承担的全部工作和责任。六、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且经最近一年工商年检合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中至少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3、投标人须具有与开展
5、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即①最近3年(即2009年、2010年、2011年)盈利,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被出具否定意见;②注册资金与其资质等级相对应(施工总承包类的建筑业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5000万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600万元,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300万元,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5000万元]。4、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承接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人民币6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或
6、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或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类、工程监理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工程设计类需提供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工程咨询、项目代建(项目管理)类需提供合同、业主评价作为业绩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类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并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5、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资格中的一种资格;②项目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
7、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7、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③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1人。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投标人必须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投标人必须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在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在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7、资格预审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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