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459664
大小:251.50 KB
页数:61页
时间:2019-02-06
《1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1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二、承办机构弋江区民政局、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实施)三、服务对象退役士兵四、服务流程区民政局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五、办理时限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七、咨询方式弋江区民政局(4835206)—61—2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服务指南
2、一、办理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二、承办机构弋江区民政局、区人才交流中心(共同实施)三、服务对象退役士兵四、服务流程区民政局业务科室根据退役士兵报到时登记的个人的求职意向其推荐或参加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五、办理时限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六、收费依据及标
3、准免费七、咨询方式弋江区民政局(4835206)—61—3烈士评定材料核实转报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
4、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第九条:“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二、承办机构弋江区民政局三、服务对象—61—牺牲人员家属四、申请条件1.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2.抢险救
5、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3.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4.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5.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6.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五、申报材料1.直系亲属的申请报告;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等的证明材料;3.相关证明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谈话记录、座谈会记录等;4.如涉及刑事案件,必须附终审判决书复
6、印件;如涉及见义勇为救人,必须有被救人或其家属的证明材料;如属于建国前失踪军人,必须有法院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书;5.新闻媒体的宣传材料及相关部门的表彰决定;6.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给区民政局的申请。六、服务流程—61—1.申请: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村居委会申请;2.受理:街道民政局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上报;3.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申请材料;4.转报:区民政局将审核通过的材料上报市民政局。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弋江区民政局(0553-48290
7、67)4烈士褒扬金发放服务指南—61—一、办理依据《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十条:“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二、承办机构弋江区民政局三、服务对象烈属四、服务流程区民政局通过区惠民直达系统打卡发放五、办理时限半年发放一次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七、咨询方式弋江区民政局(0553-4829067)5门(楼)牌编号服务指南—61—一、办理依据1.《地
8、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第三条:“居民地名称:包括城镇、区片、开发区、自然村、片村、农林牧渔点及街、巷、居民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