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版】刑罚的体系和种类.ppt

【5A版】刑罚的体系和种类.ppt

ID:32440849

大小:3.54 MB

页数:30页

时间:2019-02-04

【5A版】刑罚的体系和种类.ppt_第1页
【5A版】刑罚的体系和种类.ppt_第2页
【5A版】刑罚的体系和种类.ppt_第3页
【5A版】刑罚的体系和种类.ppt_第4页
【5A版】刑罚的体系和种类.ppt_第5页
资源描述:

《【5A版】刑罚的体系和种类.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十三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主刑○附加刑刑罚体系2权益剥夺独立适用刑罚体系,是指由刑法所规定的按照一定次序排列的各种刑罚方法的总和。二、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对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2、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参加劳动的,同工同酬。3、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3年。判决前先行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4、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一)管制所谓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特点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

2、、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管制犯的义务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禁止令1、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实行劳动改造。2、剥夺自由的期限较短,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判决前先行羁押期1日折抵刑期1日。3、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或看守所执行,实行劳动改造。4、享受一定的待遇,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二)拘役所谓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特点1、剥夺犯罪

3、分子的人身自由。2、有一定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总和刑不满35年的,不超过20年;总和刑在35年以上的,不超过25年。判决前先行羁押期1日折抵刑期1日。3、在监狱或其他场所执行(看守所、少年犯管教所)。4、强迫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三)有期徒刑所谓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特点1、剥夺人身自由。2、无期限的剥夺。3、强迫劳动,接受教育改造。4、羁押期与刑期不发生折抵问题。5、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四)无期徒刑所谓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法方法。

4、特点我国对死刑的限制1、适用条件上进行限制——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适用对象上进行限制——犯罪时不满18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3、适用程序上进行限制——死刑复核程序。4、执行制度上进行限制——保留死缓制度。它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执行死刑的方式。(五)死刑所谓死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法方法,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所以,又称为极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1、审判时:羁押到判决确定2、怀孕:一种价值无涉的自然状态被告人在羁押期间作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怀孕的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

5、间自然流产的,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甲于2002年11月因贩卖海洛因2000克被抓获,但第二天即脱逃。2003年5月再次被抓获,因怀孕做人工流产后再次脱逃,直至2008年3月才被抓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甲某可以适用死刑B.对甲某只能判处死缓C.对甲某不能适用死刑D.对甲某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答案:CD死刑复核制度单击此处添加段落文字单击此处添加段落文字15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执行1、死缓的适用对象:罪该处死;具有不需要立即执行的情节。2、死缓的法律后果:A、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执行死刑;B、死缓期

6、间,没有故意犯罪的,期满减为无期徒刑;C、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25年有期徒刑。死缓3、对死缓犯可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驱逐出境1234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三、附加刑(一)罚金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适用对象贪图钱财的犯罪以及妨害社会秩序的犯罪适用方式单处罚金;并处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即根据犯罪手段、对象、后果、时间、地点等决定。

7、此外,还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承受力,不然,判处罚金无法执行。最低数额限制:原则上不能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罚金数额的确定原则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中的财产刑发生冲突时,处理原则是“先民后刑”。1.选举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