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437355
大小:32.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2-04
《隘口中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宿松县隘口中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一、入学第一条经县教育局批准,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凭录取学校颁发的入学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任何学校不准私自招收新生,不准接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新生。新生应按时报到入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开学一周内申述理由,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录取学校请假并办理准假手续。无故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各校要在开学一个月内报县教育局备案、除名。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按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发现德、智、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以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应报县教育局取消入学资格。第三条各学校须
2、在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按规定的时间凭新生录取花名册建立新生学籍。由县教育局统一编列学号,方为取得正式学籍。第四条未报到入学的新生,因病确须休学治疗者,按休学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或其它原因户口迁出我县的,家长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凭户口簿、家长调动关系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批准,学校将该生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材料,发往转入地的县或县教育主管部门,由转入地安排入学。凡户口不在我县,因特殊情况,家长和学生申请要求在我县借读高中的,需经县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经批准参加中考,并达到我县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新生作为“借读生”。第五条班级学额应不
3、超过60人(包括留级、转入和复学生)。二、考试第六条学校要按课程计划要求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情况。第七条改进考试方法,减少考试次数。毕业会考,由省统一组织进行。经省教育厅审批,学校可自行组织毕业会考。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学生体格检查,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健康档案。第八条文化课考试成绩一般实行百分制,考查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每学期的各科成绩按平时考查和期末考试平均计算。学期成绩不及格的,于下学期开学前进行补考。学年成绩,会考学科以会考成绩为准,非会考学科按上、下两学期成绩平均计算。毕业会考学科不及格的,按照省
4、教育厅毕业会考补考统一要求进行。实施新课程改革后,考试评价办法另行制定。三、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第九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休学的,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属因病休学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附医药费发票,由学校发给休学证书,并报县教育局备案,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因病尚未痊愈,可继续休学一年。高中阶段休学不得超过两次。毕业班学生休学要从严掌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报考高一年级学校或转入他校。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连续超过两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学生意愿给予休学、留级或退学。学生在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可视为自
5、动退学。第十条休学期满后,须及时申请复学。因病休学期满复学,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复学后编入相应年级。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作自动退学处理。3第十一条转学须在新学期开学前进行,学期中一般不予办理。外地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入或其他原因,户口迁入我县要求转入我县就读的,需持家长调动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转学证(须经教育主管部门签章)、升学志愿表、学籍表,到县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县教育局根据学生的入学成绩、有关学校录取分数线和班学额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入学。转入学校应根据学生的转学证件、户籍证件和家长单位证明,由教导处审核,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学习。转入民办学校的学生,只须
6、持转学证、学生学籍表及会考成绩证明。凡符合转入学籍的学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凡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或转学证件、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在外地省、县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要求转入我县省、县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在我县省、县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班学额未满的前提下,入学成绩还须达到我县当年省、县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户口在我县,而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我县就读的学生,除上述转学所需证件外,还须持原就读地学校的初中毕业证书。第十二条各校应在每年的高一、高二和高三毕业会考报名之前,分别进行毕业会考报名的学籍和户口资格审查。凡入学时户口在我县,后随家
7、长调动或其他原因将户口迁出的,学校应通知家长和学生办理转学手续。户口迁出我县的学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毕业会考。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在我县继续就读的,家长和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报经县教育局批准。第十三条本县内学生原则不转学。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可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县教育局批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之间不得互转,县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之间不得互转。学生经考核确有特长的可申请转入特色、综合高中。第十四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类学校综合高中班)的学生,不得转入全日制普通高中。第十五条休学、复学、转学(转入和转出)学生
8、,学校应于每学期开学后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