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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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月刊)2012年第3期(总第73期)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贾绍华◆梁晓静内容提要:作为传统商贸的电子化商业运作模式,电子商务为提升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一直是全国税收工作的巨大难题。文章在解析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征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分别从税收政策、税源管理和征管流程三个方面进行研究,提出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建议。关键词:税收征管;税源管理;征管流程;电子商务中图分类号:F810.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280(2012)03-0001-08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

2、运作模式正在不断渗透我们的生活。由于我国现行税法是建立在传统贸易基础之上的,而电子商务的全球性、开放性、数字化、电子化等特征,给我国税务机关带来了一系列难题。加之我国税务机关的信息化水平还不能与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步,使得长期以来我国税务机关尚未能对电子商务形成有效的管理,税收流失相当严重。加强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对增加财政收入、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提高我国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征管水平乃至维护国家税收主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电子商务发展现状1.电子商务增长空间巨大据2012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

3、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8.3%。其中,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94亿,网络购物使用率提升至37.8%,与2010年相比,网购用户增长3344万人,增长率为20.8%。网络基础环境的持续优化和网民规模的加速渗透,为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电子商务的渗透率已经从低水平实现快速增长,这一比例到2015年将增加至44%。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预测,电子商务零售总额的占比将增加至2015年的7.4%,用五年的时间就可以实现美国十年才实现的增长。这一预测意味着中国将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商

4、务零售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3%,市场价值突破2万亿元。2.电子商务服务市场发展迅猛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方式相比,其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不仅能够为企业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形象、增加销售业绩和提高客户满意度,还存在很大的正外部性,如带动仓储、快递物流、客服等电子商务服务行业。淘宝网日前发布的《2011年中国网购服务市场发展报告》显示,截止2011年10月,仅在淘宝服务平台上注册的服务商就有1.3万家;2010年中国网购服务市场规模为20亿元,预计到2011年交易额将达50亿元,而2012年将猛增至125亿元,网购服务市场作者简介:贾绍华,

5、男,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研究员,经济学博士;梁晓静,女,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硕士研究生。—1—贾绍华梁晓静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将迎来井喷式发展,而这必将在促进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社会大规模协作分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加就业方面都有积极的意义和影响。二、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征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电子商务对税收要素的冲击税收要素是指各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现行税收要素是由一系列确定并相对稳定的基本要素构成,主要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开放性、可数字化造成的课税对象性质模

6、糊和纳税时间和地点的不确定,使现行税收要素对电子商务的约束较少、可控性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对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困难和挑战。1.纳税主体难以确认在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税收征纳能够有效进行的前提之一就是要有明确的纳税主体。只有确定了纳税主体,税务机关才可以对其征税,才能使税收征管的后续流程顺利进行下去。在传统贸易下,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登记来明确税收征纳关系。但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经营者只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费,获得自己专用的域名,就可以参与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无需进行税务登记,这就给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带来了困难。此外,互联网的使用者具有隐匿性、流动性的特点,企业和

7、个体经营者可以轻而易举地改变经营地点,从而使纳税主体国际化、复杂化、边缘化和模糊化,具有不确定性,这些都对纳税人身份判定造成困难。2.征税对象性质难以判定不同的征税对象决定着适用不同的税种和不同的税率,我国现行税法中每个税种都对应以自己的征税对象,如消费税征税对象是消费税暂行条例中所列举的应税消费品,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所得等。电子商务依据交易的电子化程度分类可以分为:完全电子商务和不完全电子商务。由于不完全电子商务仍然需要利用传统渠道,如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将有形商品的网上订购邮寄到消费者手中,因此不存在课税对象性质不清的问题。存在课税对象性质难以判

8、定的是完全电子商务,即可以数字化的产品,包括软件、音像制品、信息服务等。在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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