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湘阴县重点建设项目财务

湘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湘阴县重点建设项目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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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阴财办〔2017〕18号湘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湘阴县重点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乡镇财政所,各建设项目指挥协调机构财务室:《湘阴县重点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湘阴县财政局2017年8月29日湘阴县财政局办公室2017年8月29日印湘阴县重点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重点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类重点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实施,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81号)及《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政部财

2、建〔2016〕504号),结合《湘阴县重点项目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湘阴办发〔2017〕27号),《<湘阴县重点项目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释义》和《<湘阴县重点项目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补充》(湘阴“一二四”办发〔2017〕6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县级及县级以上财政性投资超过3000万元,经县政府批准,并报县推进“一二四”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一二四”办)审批成立的项目协调机构。第三条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所有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纳入财政局和业

3、主单位在银行开设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专户”,建设资金在业主单位设立专户;征拆资金在县征拆办设立专户,工作经费在财政局专户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包括:-2-(一)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包括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财政一般预算安排资金、基金预算安排的资金和其他政府性资金。(二)政府性融资。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捐赠款和其他借款、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三)业主单位自筹资金。(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第四条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机构建设资金与工作经费来源分开。建设资金由项目协调机构根据资金需要据实申报

4、,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由国库拨付或政府调度,资金统一拨付到业主单位开设的专户;项目协调机构工作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安排,财政局重点办统一按审批程序拨付。第五条重点项目协调机构注销原设账户,实行报账制(不含直接向省市报账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产生的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根据本细则的相关规定完善手续据实申报,经相关领导审定后,统一由财政局重点办拨付。第六条重点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后原有的账务经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清理,由审计部门审计后,移交财政局重点办统一归档。第七条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包括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征收、房屋拆迁、迁坟

5、、青苗、安置基地、还塘、-3-附属设施及其它补偿等),按照2014年第七次湘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实行以乡镇为主体,各项目协调机构协助乡镇搞好征地拆迁工作,全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绝不能擅自提高征地拆迁和安置的补偿标准。与征拆资金管理办法相一致,乡镇要设立征地拆迁和安置基地建设专户专账,严格资金管理。征地拆迁及安置费用由乡镇指派专人持征地拆迁财政评审依据、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补偿金额明细表(签字)、资金申报审批表(相关领导签字)到县征拆办办理转账支付,资金转入乡镇征地拆迁专户。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以非法

6、手段套取征地拆迁及安置补偿费用的,一经查实,除依法追回套取的补偿资金外,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拨付程序,由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概算(包括差额部分),根据中标通知书,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监理公司负责人签出工程量完工进度后,经项目相关领导审批,凭本县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经县级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拨付。已完工的工程款拨付,经业主单位主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审批后,凭县审计部门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经县级相关领导审批后,进行拨付,拨款额度不得超过审定后的工程总造价的

7、90%,预留的工程尾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相关部门认定核算,按相关规定予以清算。-4-第九条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经费1.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县财政预算,除工作人员补助和聘用人员工资由财政局重点办统一打卡发放到个人外,其余由项目协调机构统一支配,财政局重点办按报账制的程序进行拨付。2.工作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结余留用。第十条工作经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车辆管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特种开支费、项目协调机构临聘人员工资及抽调人员临时补助、会议费、伙食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零星购置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资料费、竣工验收费、

8、审计评审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工作经费用除已确定标准的车辆管理使用费、项目协调机构临聘人员工资及抽调人员临时补助、伙食费外,剩余的总额平均每人每年不得超过7000元。(一)办公费用管理项目协调机构办公用品根据实际需要,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后统一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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