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布《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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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交校人[2010]19号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布《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并成立“西南交通大学职员聘任委员会”的通知校内各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二O一O年六月九日第十三届党委会第22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同时,经二O一O年六月九日第十三届党委会第22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西南交通大学职员聘任委员会”,组成人员一并公布于后。特此通知21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二、西南交通大学职员聘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二O一O年七月五日校长办公室2010年7月5日印发21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

2、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以下简称职员)。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职员队伍,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59号)、教育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文件和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职员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完善职务职级体系为核心,以明确管理人员任职评价标准为重点,以构建促进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的激励机制为

3、目标,建立与高等学校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与高校其他各类人员政策体系相协调,符合高校管理职业特点的职员队伍管理制度。第二条学校职员队伍建设,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遵循高校管理人员成长规律,倡导爱岗敬业,促进职员的全面发展;坚持职务职级相结合原则,充分体现职业特点,拓宽职员发展通道;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切实维护职员的合法权益;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努力推进高校各类人员协调发展。第二章职员岗位设置第三条21教育职员是指在学校专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从事学校机关专职党政管理、院(系、中心)专职党政管理、独立建制科研单位专职管理、学

4、校群众团体专职管理、学校直属单位、业务部门专职管理的人员等。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管理,并可根据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第四条职员实行职员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职员管理制度。职员职务指管理人员所担任的领导职务,主要体现岗位领导职责、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职员职级指管理人员的岗位级别等级,主要体现管理职责、年功积累和工作实绩,根据任职年限、工作实绩、聘期考核情况等因素逐级晋升。同级职员既包括具有同级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也包括确任为该职员等级,不担任本职级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第五条职员职级的设置是以《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

5、)为依据,职员岗位设置二级至十级9个职员等级,其中二至六级为高级岗位,七、八级为中级岗位,九、十级为初级岗位。我校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职员被聘任到某等级非领导职员岗位上,即取得该等级职员岗位明确的职级。职员被聘任到某等级领导管理岗位上,若其原职员职级高于该领导管理岗位对应的职员职级,则保持原职员职级不变;若其原职员职级低于该领导管理岗位对应的职员职级,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或人事处确定其相应的职员职级。第六条21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

6、,我校在校机关、院(系、中心)机关、直属单位、业务部门等内设单位和峨眉校区相对应的单位中设置职员岗位。其中校机关、直属单位、业务部门的职员岗位,学校原则上按2005年以来学校批准的机构数和编制数并按《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西交校人[2008]14号)的规定核定。对院(系、中心)等单位内设机构的职员岗位,学校按其是否需要赋予专职管理任务、单位规模和所承担的各项任务的大小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我校职员岗位总数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岗位总量的18%以内。四级及以上的职员岗位数由教育部设置;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不超过学校管理岗位总数的35%,五级、六级职员岗位按1:2配备;七

7、级、八级职员岗位数原则上占学校管理岗位总数的59%;九级、十级职员岗位数原则上占学校管理岗位总数的6%。学校原则上按上述比例和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设置职员岗位。第七条根据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精神,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职员原则上不再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第八条根据高等学校的功能和管理工作的特点,对确因工作需要,按照教育部的批准,学校设置部分管理和专业技术兼职岗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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