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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1
《臺北縣立三重高級中學99~102學年度校務發展計畫 - 新北市立三重.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99~102學年度校務發展計畫經校務會議報告、校內委員會、家長代表大會等討論,於中華民國99年10月10日彙整修訂,1000119校務會議通過壹、學校背景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成立於民國51/08/23,定名為「臺北縣立三重初級中學」,57年改制為「臺北縣立三重國民中學」。87/07/01學校轉型改制為「臺北縣立三重中學」,90學年度依高級中學法改名為「臺北縣立三重高級中學」。學校位於三重市南區,隔淡水河與台北市西端(火車站)緊鄰,為新莊、五股、泰山等城鎮通往台北市的樞紐,學生上學
2、便利、學習生活機能強,有利學生課外活動或進修選擇與參與。校園周邊有玫瑰公園、三重社教館、二重疏洪道、先嗇宮古蹟等教育資源,可提供都市學生接觸與體驗大自然、人文古蹟、文化活動等,成為具備科學與人文素養的全人學生。校園地基為前L長條型,土地面積約有3.64公頃。目前(99學年度)國中部有41班、高中部27班、進修學校3班、幼稚園2班,合計73班。本校在語文競賽、美術比賽、運動競技、閱讀教育、社團活動、班際經典活動如成年禮、圖書館週等方面有出色的表現。高中部設有語文、體育等特殊課程。學校行政與教學團隊都是由合格、學有專精
3、的教師或國家公務員組成。學校共同目標是協助所有的學生適性發展,我們知道每位家長想要子女達到最好,這也是學校的教育目標。我們期待家長及家庭來做學校教育上的夥伴,而社區人士及團體則能與學校建立策略聯盟,如此,讓學校有信心,負起幫助學生學習的責任,並對學生學習成效做說明。歷任及現任校長江書良為呼應學校本位管理、教師專業自主以及家長參與校務等教育理念,積極整合各方資源,以「愛與榜樣啟航,著重適性發展、專業成長,建構社區網路,開創永續校園」為教育理念,引領教學與行政團隊,戮力行政專業、學生學習、教學創新、課程發展、教師成長、
4、校園永續、組織活化等構面之變革,以實踐學校願景及協助學生追求「美善自律、青春洋溢、成績亮麗、瞻觀國際」之學習圖樣。期盼我們能打造更精緻、更具競爭力的優質化高中。28貳、學校概況一、員額編制(一)學校為完全中學屬性之普通高級中學,99學年度國中部有普通班36班、美術特殊班3班、特教資源班2班;高中部有普通班24班、體育班3班;進修學校有普通班3班;幼稚園有中大混齡班2班,合計73班,學生人數為2340人。(二)現行編制教師167人、教官4人、專任運動教練2人、職員工友25人總計198人。(三)教師年齡平均41歲,學歷
5、為研究所以上者73人,約佔全體教師44%,其餘為大學院校畢業。二、組織現況(一)學校校務各相關委員會組織1.教師評審委員會:置委員21人,秉持公平客觀專業之知能與態度,主要任務為教師聘任、聘期之訂定、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等事項之審查。2.考核委員會:置委員17人,除教務、學務、輔導、人事等主管及教師會代表為當然委員外,其餘12人由全校教師票選產生。主要任務為學校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另予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獎懲之初核或核議事項。3.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由校長、主任、師生及家長代表組成。4.資訊教育推動委員會:為建
6、構資訊教育環境,培養師生網上學習能力,由校長、處室主任、電腦教師、各科代表教師及各處室行政代表組成。5.圖書館推展委員會:由校長、主任、教師代表組成,主要任務為推動圖書館積極之教育功能,充實書庫,培養學生利用圖書館知能,使其能自我學習、終身樂於學習。286.輔導工作推行委員會:由校長、主任、組長、導師、輔導老師及各科教師代表組成,負責訂定推展輔導工作計畫,推動教、學、輔三合一。7.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由校長召集,教、學、輔主任、教官、教師及家長代表組成,負責推動全校特殊教育工作,督導身心障礙學生順利學習,建立無障礙
7、校園環境,定期檢討工作成效。8.性別平等教育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由校長、處室主任、教師會代表、生教組長、衛生組長、各科召集人、輔導老師等組成,負責兩性平等教育工作之規劃、推廣、評估,並處理本校教職員生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9.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由校長、處室主任、組長、教師及家長代表、各年級導師代表等組成,以積極推行學校各項交通安全教育。(二)學校相關其他依法通過之組織1.員生消費合作社理監事委員會:由全體入股社員推薦票選產生理事11位,監事三位所組成(合作社),任務為督導合作社業務,為合作社之消費產品品質把關,並
8、為全體社員創造利潤,回饋全校師生。2.教師會:由學校具正式教師資格之教師,自由參加組成,並由成員中票選理11人、監事3人組成理、監事會,以追求教師專業能力之提升為主要之目地。3.家長會:由在學學生家長(含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組成,分為班級學生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置家長委員41人,並互選11人為常務委員,組成常務委員會,再由家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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