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ampamp;middot;篇.doc

科学技术&ampamp;middot;篇.doc

ID:32157362

大小:532.50 KB

页数:33页

时间:2019-02-01

科学技术&ampamp;middot;篇.doc_第1页
科学技术&ampamp;middot;篇.doc_第2页
科学技术&ampamp;middot;篇.doc_第3页
科学技术&ampamp;middot;篇.doc_第4页
科学技术&ampamp;middot;篇.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科学技术&ampamp;middot;篇.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科学技术·篇1983年建区后,亭湖全区逐渐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科学的文化氛围。1984年以后,亭湖区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工作方针,科技工作得到长足发展。1989年12月,在中共中央《关于三年治理整顿的实施意见》指导下,区委、区政府大力实施“科教兴区”发展战略,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营造重视科技、重视人才的浓厚气氛,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经济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科技事业蓬勃发展。1992年2月,区政府开展“科技管理年”活动,广泛宣传科技知识,区直相关单位和街道纷纷成立科技工作站,有力地促进了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技术改造、内部管理、优化产品和产业

2、结构的能力,培育起区域技术优势。1995年区委、区政府提出高科技、外向型的发展思路,通过召开科技大会、开展科技恳谈活动,创建推广前厂后院、前田后院、科技进企业等产学研结合模式,推动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进入十五、十一五,亭湖区更加重视平台建设和鼓励政策的制定,1999年城区被国家科委授予“科技工作先进区”称号,2001~2008年亭湖区连续四次通过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进步考核”。2007年,在新洋经济区成立新技术创业园,为全区经济发展开辟广阔的创新平台。2007年,科行公司组建亭湖区第一家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9年,科技进步对亭湖区经

3、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43.5%。比1996年“九·五”科技发展规划之初时提高了5.6个百分点。第一章科技管理第一节管理机构一、区科学技术局1983年5月城区成立科技科,下设科技服务公司,为全民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2名。1984年7月,成立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内设科技情报组、科技计划组、专利组、办公室等4个科室。翌年3月增设地震办公室。1984年起,区科委与区科协合署办公,在职在编工作人员4名。1990年,区科委科技计划组、科技干部组、科技情报组分别改为科技计划股、科技干部股、科技情报股。增加全民事业编制6名。合计核定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全民事业编制6名。区科协核定编制3名

4、,其中行政编制1名,全民事业编制2名。1991年5月,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区科委、科协分开办公,区科委内设机构不变,下设地震办,在职在编工作人员12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全民事业编制8名。1997年2月,根据《城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局(“区科协”、“区地震局”挂牌),内设综合计划股(“专利股”挂牌)、科技管理股(“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挂牌)、科学普及股(“科技咨询中心”挂牌)。行政编制10名,行政附属编制1名,老干部服务编制1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13名。332001年12月,根据《盐城市城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规定,区科技局由行政局改为事业局,为

5、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区地震局”、“区科学技术协会”挂牌,内设计划与科技科(“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挂牌)、科学普及科。核定机关事业编制7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16名。城区地震局,副科级建制,全民事业单位,局长由一名副局长兼任。2003年3月,城区政府为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办公室设在区地震局。8月,区科技局增设生产力促进中心,全民事业单位,在计划与科技科挂牌。2005年5月,亭湖区成立知识产权局,在区科技局挂牌,局长由区科技局局长兼任,基本职能由区科技局科学普及科行使,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6、;制订全区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联合有关部门对知识产权进行执法检查;对专利技术成果进行认定和推广;对全区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进行指导和实施。2007年6月,成立亭湖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全民事业单位,股级建制,核定编制1人,隶属区科技局管理。2009年8月,成立“盐城市亭湖区地震信息中心”,全民事业单位,股级建制,核定编制1名,隶属地震局管理。2009年底,亭湖区科技局内设1名秘书岗位、2个职能科,均为股级,下属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第二节科技政策1988年3月,盐城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到基层开展技术服务的试行意见》(盐委发〔1988〕8号)。7月,

7、城区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到集体工业企业工作的规定》(城委发〔1988〕6号)。规定指出,凡是到区属集体工业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含五大生),工资一律上浮一级,到处办、村办企业工作的街道办事处办的企业,城郊村的企业。,除了工资上浮一级外,不定期按本科、大专、中专学历,每月发给20元、15元和10元的补助。相关技术人员到区集体工业企业工作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或助工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有一定成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