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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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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宣传手册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二○一○年九月11致全区农民朋友的公开信亲爱的农民朋友们:为了切实解决全区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以来存在的确权发证不到位、变更登记不及时、证帐地面积不吻合、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把中央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落到实处,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我区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涉及所有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真
2、诚地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积极支持和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圆满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任务。祝广大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产发展、生活幸福!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九月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宣传手册1.农村承包土地为什么要确权颁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是一项惠及农民的民生工程,对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2.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有哪些好处?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
3、在法律上为农民确定了承包经营权,落实《物权法》赋予承包农户的财产权(即:用益物权);二是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明确,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三是有利于农业投入,农民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可以放心的投入人力、物力、资金;四是享受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有利于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五是有利于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六是有利于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3.农村承包土地指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
4、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115.农村土地发包主体是谁?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6.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谁?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是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主体。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自然人和法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也是农村土地的承包主体。7.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
5、?根据《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我区本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仍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准(即:1998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止)。8.农村土地承包的主管部门是谁?《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9.土地承包应该遵循什么原则?11《承包法》第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 农村土
6、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具体有四项:①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②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③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④ 承包程序合法。 本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同样遵循以上原则。10.土地承包有哪些程序?《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②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③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④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7、⑤签订承包合同。 1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什么权利?按《物权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1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有哪些?《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物权法》11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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