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100437
大小:53.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1-31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件电校办〔2009〕52号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部门:现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联系实际,认真贯彻。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二○○九年三月十九日主题词:电大信息公开办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2009年3月19日印发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建立健全我校信息公开制度,有效保障我校教职工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
2、个人依法获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信息,促进电大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央电大信息,是指中央电大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电大校内和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电大系统”)。第四条中央电大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电校办〔2008〕2号发文成立,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中央电大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研究
3、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并推动电大系统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等。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公开办”),设在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央电大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拟订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三)组织编制中央电大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四)组织人员培训;(五)协调组织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六)协调电大系统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七)拟订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推动
4、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八)总结经验,组织交流,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第六条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本部门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部门办公室主任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第七条中央电大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公平、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第八条中央电大将密切关注各种媒体中关于电大教育、教学工作方面的信息。一旦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中央电大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澄清并追究相关媒体及责任人的责任。第九条中央电大发布的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发布的信息权威、完整
5、、准确。第十条中央电大公开信息,不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二章公开的内容与范围第十一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中央电大公开的信息包括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和从教育部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已被认定为可以公开的信息。第十二条中央电大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属性。第十三条中央电大下列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一)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二)中央电大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三)中央电大教育年度统计信息;(四)中央电大招生、考试、收费等与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五)干部人事任免;(六)
6、全国电大系统教育表彰和奖励信息;(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十四条中央电大下列信息不予公开:(一)涉及国家、教育部秘密的;(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三)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十五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之外的其他中央电大信息,原则上纳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畴。第十六条中央电大编制、公布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中央电大信息公开指南包括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中央电大信息公开目录包括信息
7、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第十七条中央电大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电校办〔2008〕4号发文成立)负责对拟公开的中央电大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第三章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第十八条中央电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采取符合其特点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公开:(一)中央电大门户网站及相关网站;(二)新闻发布会和其他相关会议;(三)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四)信息公告栏等;(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第十九条本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信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开:(一)政务公开办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和国家、教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