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风险之法律规制

论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风险之法律规制

ID:32065767

大小:2.36 MB

页数:50页

时间:2019-01-31

论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风险之法律规制_第1页
论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风险之法律规制_第2页
论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风险之法律规制_第3页
论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风险之法律规制_第4页
论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风险之法律规制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风险之法律规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特此声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如下各项内容: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采用影印、缩印、扫描、数字化或其它手段保存论文;

2、学校有权提供目录检索以及提供本学位论文全文或部分的阅览服务;学校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送交论文;在以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学校可以适当复制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用于学术活动。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年月日导师签名:年月日引言融资租赁是对英文“Finance-leasing”的翻译,在经济学上“融资租赁”又被称为“金融租赁”。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发源于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融资租赁成为了涉及贸易、金融、法律、财务、保险、证券、税收等多领域的“边缘”产业,具有业务复杂性与风险性的特点。从其产生以来融资租赁就备受法律界的关注,

3、这种特殊的法律关系从形式上看是一种租赁,但实质上又有着类似于买卖或贷款融资的特点,融资租赁特殊的法律性质使得各国立法对其界定呈现出显著的差异,而会计、金融、保险等行业也从业务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理解。20世纪80年代,融资租赁经荣毅仁先生倡导引进我国后,先后经历了初期发展,持续性发展,走向低谷,发展滞后、增资整顿,重新迅速发展等各个阶段。应该说现阶段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走向了一个新的高点,但一方面是行业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则是我国相应法律法规体系构建的滞后性,这无疑给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带来了制约,同时不利于实际业务交易中各方主体进行有效的风险规制。为了更好地实现融资租赁的风

4、险规制,笔者试图结合工程机械融资租赁的实务对融资租赁本身、其风险及其风险规制进行研究探讨,以求达到以实际工作为切入点深入思考,进而将思考结果运用于工作、改善工作效果的目标。要深入了解融资租赁并实现其风险规制,应该从融资租赁本身的含义研究开始。1第1章融资租赁概述1.1融资租赁的含义究竟什么是融资租赁,这是一个看似简单,但并不容易回答清楚的问题,在法学性质的学术流派上有分期付款买卖契约说、租赁契约说、货币借贷契约说、动产担保交易说、无名契约说等多种存在差异的学说,而各国法律制度中对其的规定也不尽相同。1.1.1我国法律对融资租赁的界定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中,《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融资租赁合同作为有名合同做了专章规定,这在当时的国内外立法环境中属水平非常超前的,其第237条直接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了明确定义,即“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后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应该说这是我国法律对“融资租赁”在法律层面上做出的间接规定,简单言之,“融资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后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方式。而在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第5条中,将“融资租赁”界定为“转移了与资

6、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合同法对融资租赁的界定揭示了融资租赁活动中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企业会计准则的界定则更多体现了融资租赁的经济权益特征。1.1.2域外对融资租赁的定义美国是融资租赁的发源地,目前行业整体已发展得相当成熟,但没有制定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律,法院依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统一附条件买卖法》,有关融资租赁的判例以及各州的立法和判例来审判解决融资租赁纠纷。在美国现行立法中,融资租赁被界定为一种特殊的租赁制度,受到美国《统一商法典》新增第2编的特殊管辖。虽同样处于融资租赁业的成熟阶段,英国较美国的融2资租

7、赁法律略显分散、薄弱,租赁被视为一种委托形式,受普通法的约束,同时也受到合同法、税法和部分银行业监管法的约束。法国于1966年7月发布了《融资租赁法》,该法第1条规定,融资租赁是指无论名称如何,至少考虑以租金名义支付合意价格之一部分,并给予承租人取得租赁物全部或者一部分的可能性,作为所有者的企业为此而购入设备的租赁。德国的融资租赁受《民法典》租赁一编的支配,在立法上没有单独立法,而是适用《民法典》关于一般租赁的规定。辅以《通用商业条件法》、《消费者信用法》、《生产责任法》、《环境责任法》、《破产法》等加以规范。日本的融资租赁立法则仍然停留在典型的融资租赁定义阶段,

8、承租人没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