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中山北片区三亚上街棚户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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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市美兰区中山北片区三亚上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征收补偿政策的规定,结合海口市美兰区中山北片区三亚上街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征收与补偿的主体及被征收人。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为本项目征收与补偿的主体,具体负责实施征收补偿工作。征收范围内土地、房屋及附属物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第二条征收范围和征收期限。该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中山北片区三亚上街,东至和平桥南端

2、匝道,南至长沙坡路,西至振兴路,北至长堤路,具体征收范围和征收期限以征收决定和征收公告发布为准。第三条计户原则。原则上以区房屋征收部门发布征收调查通告前公安部门登记的征收范围内户籍资料为准,挂户人口不计入。第四条-10-本项目征收补偿安置采取直接货币补偿、集中购买商品房及两者相结合三种补偿形式,具体形式由被征收人根据本方案自行选定。第五条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根据区位、面积、结构、用途等因素,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实际面积、结构、用途等与产权证书记载不一致或未经登记的,以房屋征收实施部门依法调查、测

3、绘并认定的结果为准。本方案所指现状房屋均属同一宗地上所有房屋(含框架、混合、砖木三种结构),所指房屋面积均指建筑面积。第二章补偿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及房屋部分,予以补偿:(一)有合法房屋权属证书或有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二)因历史原因有合法用地手续但无合法房屋权属证书或合法报建手续的,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建设的房屋。(三)因历史原因有合法用地手续但无合法房屋权属证书或合法报建手续的,但属于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后至2012年4月10日《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暂行管理规定》施行前建设,海口市美兰

4、区人民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外的个人住宅房屋及房屋部分。(四)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批准使用的剩余期限予以实际评估补偿。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及房屋部分,不予补偿:-10-(一)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因抢建、加建等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认定为违建的房屋及房屋部分。(二)2012年4月10日后建设,未经批建或虽经报建但超出批建规定面积建设的房屋及房屋部分。(三)其他依法不予补偿的房屋及房屋部分。第八条符合宅基地管理规定或持有合法手续的居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以整体区位评估方式结算补偿金额,计算方法为:补偿金额=确认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重置价

5、(不含装修)×成新率+确认的土地面积×片区住宅土地评估单价(容积率设定为片区宅基地现状净容积率),装修按评估确定的档次补偿。第九条被征收房屋属于商品住宅或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性质为准)的,按照同类房屋二手房市场评估价补偿。第十条被征收房屋属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照按同类房屋二手房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一)完全产权房改房(含已足额缴交房款,但尚未完善房改手续的)。(二)部分产权房改房足额缴交完全产权房款的。(三)尚未房改的职工住宅,可参照房改政策补办手续后,原产权单位同意放弃产权的。第十一条集体公用用地(含集体公共用房

6、和配套设施上用地)参照片区住宅(容积率≤-10-0.3)土地评估价的60%给予补偿。第三章集中购买商品住宅和商业经营用房第十二条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管理规定或有合法产权手续)自建房屋的被征收人,按本方案进行补偿后,被征收人可以在就近结合房屋户型的基础上,按以下方式之一集中购买商品住宅并结算,选择:(一)有合法房屋权属证书,或无合法房屋权属证书但有合法批建手续的,原则上按合法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或批建面积1:1的比例集中购买商品住宅。(二)因历史原因有合法用地手续但无合法房屋权属证书或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属于1990年4月1日前建设的,原则上按1:1的比例集中购买

7、商品住宅。(三)因历史原因有合法用地手续但无合法房屋权属证书或合法批建手续的个人住宅房屋,属于1990年4月1日后至2012年4月10日前建设,美兰区人民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外的个人住宅房屋及房屋部分,原则上按1:1的比例集中购买商品住宅。按上述3种方式规定标准集中购买商品住宅,居民宅基地上独栋自建房屋集中购买商品住宅面积之和不得超过400平方米。第十三条-10-被征收人在征收范围内无住房,且只有唯一空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管理规定或持有合法产权手续),按土地面积1:1.2的比例集中购买商品住宅并结算,最大购买商品住宅面积不超过210平方米。被征收人在征收范围内已有

8、住房的,对未建住房的空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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