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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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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文化常識(職官、科舉)設官分職,太古亦有之,傳說伏羲氏以龍紀(因神龍負圖而得祥瑞),故以龍命官(春官為青龍,夏官為赤龍,秋官為白龍,冬官為黑龍。中官為黃龍)。共工氏以水紀(受水瑞),故以水命官。神龍氏以火紀(受火德),故以火命官(春官為大火,夏官 為鶉火,秋官為西火,冬官為北火,中官為中火也),黃帝受雲瑞,故以雲命官(春官為青雲,夏官為赤雲,秋官為白雲,冬官為黑雲,中官為黃雲)。 但唐堯以前官所治者為天事,唐堯以後,官所治者為民事,夏商周三代沿襲古制,至周為最備。《周禮》保存了完整的西周設
2、官分職的制度。分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天官以塚宰為行政長官,其屬官有六十三,地官以大司徒為行政長官,其屬官有七十八。春官以大宗伯為行政長官,其屬官有七十。夏官以大司馬為行政長官,其屬官有六十九。秋官以大司寇為行政長官,其屬官有六十六。冬官以大司空為行政長官,此篇在漢時就失傳了,其屬官不可考,就上述五官來看,就有346個官職。可見其建制之全。六官分掌邦治(天官)、邦教(地官)、邦禮(春官)、邦政(夏官)、邦禁(秋官)、邦土(冬官)。唐時中央各部就有仿《周禮》六官的味道,見頁876表。 秦漢以後
3、,對三代官制有所沿襲,也有所更革。由於歷代建制不同,其設官分職的情況就不盡相同,所以不可能作詳細的講解,只講一些與閱讀有關的一些職官方面的常識。教材按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品階勳爵三個方面介紹,我這裏仍然是作提示性的講解。12一、中央官制 中央是與地方相對而言的,古代的中央即朝廷,最高統治者是皇帝(秦以前為王),但皇帝不是官,《說文》對“官”字的解釋是:“史(吏字之誤)事君也。”官是事奉君上的人,帝王是被事奉的對象,故不算官之列。古代的官是由皇帝任命的,中央機構的官員更是如此。中央機構分首腦機構、行
4、政部門、監察彈劾機構、文史機構、內務機構等。1.首腦機關 秦代以丞相府、太尉府、御史大夫寺組成首腦(中樞)機構,丞相分左右二丞相,古人尚右,故右丞相位在左丞相之前。尊為相國,通稱宰相。是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官。“相”之稱是沿用戰國時的稱呼,戰國時各諸侯國設文、武兩個方面的最高官員,一般文官為相,武官為將(上將)。“相”輔佐國君治理朝政,“上將”負責指揮三軍作戰。楚國的“相”稱“令尹”,“將”為“上柱國”。秦代丞相佐理國政,太尉掌管軍事,御史大夫掌管內務與監察。 西漢將丞相改為大司徒,太尉改為大
5、司馬,御史大夫改為大司空,號稱“三司”(或“三公”)。這樣就使丞相的權力有所削弱。12到了東漢,雖置三公,而事歸台閣,台閣成了實際首腦機構。東漢的台閣就是後來尚書省的前身。 魏晉南北朝時的尚書省,權力很大,其首腦為尚書令,副職為尚書僕射。按:僕射,本為武官,秦時已有。秦重武功,主射以督課之,漢建始元年,置尚書五人,以一人為僕射,漢末分置左右僕射,至唐宋時,左右僕射實為宰相之職(皆因唐太宗(李世民)曾任尚書令,故此官再不能授予別人,只好以左右僕射授人),宋以後廢置。 魏文帝以為尚書省的權重壓主,故
6、改為週邊機構,另設中書省,中書省成為實際的首腦機構。南北朝時又限制中書省的權力範圍,又設置門下省,就形成尚書、門下、中書三省分職的制度。中書省取旨,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皇旨。有點像今美國的三權分立,這樣使中央首腦機構互相監督。 唐代的首腦機構承南北朝,並做了適當調整。有“參議朝政”、“參議得失”、“參知政事”等名目,還有“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宰相的異稱。 宋代的實際首腦機構是中書省和樞密院。中書省相當於秦時的丞相府,樞密院相當於秦時的太尉府。 元代廢三省,只設中書省,其首
7、領中書令往往由皇太子充任,不立官品,其副職是左右丞相,正一品。 明代廢中書省,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後以“內閣大學士”任皇帝私人顧問兼秘書,成了實際的宰相。 清代沿襲明制,但後來設立軍機處,其首長為軍機大臣,實為宰相之職。2.行政部門 秦漢三公之下有九卿。12 秦漢的少府到隋唐發展成六曹治事的“尚書台”,本為行政部門,上升為首腦機關之後,在其內部又設六部,分曹治事,每曹設尚書一人,有吏、民(為避李世民的名諱改為戶)、禮、兵、刑、工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銓敘(根據官員資歷和政績,確定其升降等級
8、)、考績、升降等,民(戶)部掌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禮部掌典禮、科舉、學校等。兵部掌軍政大事。刑部掌刑法、獄訟,工部掌工程營造、水利設施等。這是後世中央各部的前身。只是現在越分越細。其實,六部的設置是摹仿的《周禮》六官。3.監察彈劾機構 戰國時的“禦史”實際上就是監察官,西漢時成立了禦史府,為中央監察機構。東漢稱為“禦史台”。其長官為“御史大夫”或“禦史中丞”。明代的監察機構改稱“都察院”,長官為左右都禦史。清代沿襲明制。“禦史台”、“都察院”的職責是對百官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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