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息拓展】王羲之创作思想及书法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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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信息拓展】王羲之创作思想及书法艺术一、变通古法的创作思想【作者信息拓展】王羲之创作思想及书法艺术一、变通古法的创作思想  王献之在父亲的辅导下学习书法,为后来学张芝的草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王献之没有就此满足,他深知学习别人、学习古人并不是艺术的最终目的,借鉴别人、古人是为了艺术创造,进行艺术创造就不能拘于古法。早在王献之年轻时,他的这种创造意识就非常强。  子敬年十五六时,尝白其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令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藁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逸少笑而不答。张怀瓘在《书议》中也讲述了这件事,所不同的是“大人宜改体”下面没有“逸少笑而不答

2、”这句话,而增加了“且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然古法亦局而执”等语。从以上引文可以看出王献之对父亲所写的章草,感到不满。“在王献之看来,羲之的字不够阔舒(宏逸)、不够简括(伪略)、不够恣纵(草纵之致),有点局促而矜持(局而执)。”所以用劝说的口气说“古之章草,未能宏逸。。大人宜改体”。  《书估》认为:小王书所贵合作者,若藁行之间有兴合作者,则逸气盖世,千古独立,家尊才可为其弟子尔。  王献之劝其父改体,态度是严肃的,真诚的,积极的,是从发展书法艺术出发的。  王献之所说的“藁”,张怀瓘有个明确的解释,“藁”亦草也,因草呼藁。所谓“藁行之间”的书体,即指行草书。这种书体能与

3、“往法”保持相当的距离,以新的面貌出现。王献之不但在小时候临习过张芝的作品,而且一直潜心研究张芝的一笔书,能“明其深指”。张芝的今草“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通而隔行。”“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就是对一笔书的特征而言的,主要指气脉贯通。所谓“伪略之理”,“伪”就是不求符合六书的规范。  “略”,就是省略合并点画曲折。“伪略”、“草纵”实际上是张芝变章草为今草的主要之点和表现形式,因为一笔书书写速度快,不可能符合六书规范,许多点画也只好省并,甚至点画的形态和位置也要改变。王羲之写了大量的行草书,这种书体字字独立。王献之的行草书是吸收了张芝

4、一笔书的草纵样式,加以改造,这就是合“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于“藁行之间”的新型书体。这种书体既有别于其父王菱之,也规避了张芝一笔书的今草。“法既不定,事贵变通”是王献之书法艺术重要的创作思想。变通指不拘恒常。《易。系辞下》云:“变通者趣时者也。”趣时即趋时。《南王玉池:《王羲之》,紫禁城出版社1991年第1版。  六书即文字声音义理的总汇。(一)汉许慎《说文解字·叙》:“《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声,。。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周礼·保氏》郑玄注“六书”则为“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

5、谐声”六者。以后各家虽互有异同,然不外宗班述许,宋郑樵《通志·六书略》所言甚详。(二)王莽时使大司空甄丰校六书之部。改定古文时有六书,即:古文、奇字,篆书、左书、缪篆、鸟虫书。(转引自《书法辞典》)齐书·刘休传》云,“羊欣重王子敬正、隶书,世共宗之。右军之体微古,不复贵之。休好右军法,因此大行。”说明王羲之书法带有较多成分的古意。东晋书法艺术发展很快,书法审美观点不断变化,以追求新妍为时尚。王献之认为王羲之的书怯应该改变那种“微古”的面貌,随宜变更,符合时宜,用现代画家的话说便是“笔墨当随时代”。  法则、规范是人们在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无视和盲目地违反破坏法则、规范不利

6、艺术创作。王献之非常重视法度。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引张怀罐《二王等书录》:献之尝与简文帝(司马昱)十纸,题最后云:“下官此书甚合作,愿卿存之。”王献之十分自信地认为自己的书法作品符合法度(合作)是值得珍藏的。但是法度不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它们是发展的,辩证的。要创新,有时必须突破某些法则和规范,墨守成规在艺术上不可能有所建树。秦牧在《辩证规律在艺术创作上的运用》一文中说:“墨守成规,不敢于创造也决然和客观事物发展规律不相容的。”在许多情况下只有“反经”才能“合道”。艺术史告诉我们“法”总是不定的,所谓“丹青无定法”也是这个意思。“法既不定”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信手涂鸦,

7、而是要创造,要变,通过变化使之通达。自由和法则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石涛说:“凡事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一知其经,即变其权;一知其法,即劝于化。”我们在了解规矩(经)的同时,必须懂得规矩的变通性,在了解法度的同时必须知道运用法度的灵活性。这一观点,正是王献之“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的理论的发展与具体化。王献之的书法学王姜之,但其面貌焕然一新。清王文治曾说:“欲脱右军习气,乃为善学右军。。。所谓‘反经合道’是也。”  王献之劝王羲之改体时,“逸少笑而不答”这很符合父亲的身份,父亲感到儿子的一番话颇有见地,很是欣慰。当时王献之正是十五六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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