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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8
《广东人身保险保单信息查询服务管理办法(试行).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附件:广东人身保险保单信息查询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人身保险行业客户服务水平,防范制售虚假保险单证、侵占挪用保险资金、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查询”是指查询人通过人身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热线电话、网站查询系统、服务柜台等途径查询人身保险业务保单、赔案(给付)等信息的行为。本办法所指的“查询人”是指人身保险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市场主体为驻粤(不含深圳,下同)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第四条本办法适用的业
2、务范围包括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第二章查询条件第五条保险公司应设立科学的身份审查流程,为查询人提供便利的查询渠道。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在纸质保险合同和保险合同送达回执的显著位置以黑体加粗字体提示查询电话、查询网站以及服务网点地址,同时标注“为确保您的保单权益,请及时拔打本公司服务电话、登陆网站或到柜台进行查询,核实保单信息”。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在保单生效后及时向查询人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保险公司信息查询服务应当至少保留至保险责任结束后一个月。第二十四
3、 第十八 明确告知查询人拒赔赔付)资料清单、已提交的资料清单、附加条款。
4、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制度,确保保单、赔案(给付)等相关信息不被他人用于非法用途。第三章查询内容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向查询人提供保单信息、赔案(给付)信息两项基本信息的查询服务。鼓励保险公司为查询人提供保单保全信息查询服务。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向查询人提供分红寿险分红收益、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净值、万能险月度结算利率等新型寿险产品收益情况的查询服务。第十条保险公司提供的一年及一年期以上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保单信息查询服务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一)保单资料。包括保险合同号码、投保
5、人姓名、投保人身份证件号码、投保人联系电话、投保人联系地址、被保险人姓名、被保险人证件类型、被保险人证件号码。(二)保障利益。包括险种名称、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生效时间、保险合同期满时间、保单状态。(三)缴费情况。包括保费金额、缴费方式(期缴或趸缴)、缴费时间。(四)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机构名称、销售机构地址。第十一条保险公司提供的一年期以下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保单信息查询服务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保险合同号码、被保险人姓名、被保险人身份证件号码、保险产品名称、保险金额、保险期间、销售机构名称。第十二条保险公司提供的团体人身保险业务保单信息查询服务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一)保单资料。包括保险
6、合同号码、投保单位名称、投保单位联系人、投保单位联系电话、投保单位联系地址、被保险人人数。(二)保障利益。包括险种名称、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生效日、保险合同期满日、保单状态。(三)缴费情况。包括保费金额、缴费时间。(四)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机构名称、销售机构地址。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向查询人提供的赔案(给付)信息查询服务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一)索赔(给付)资料审核情况。包括索赔(给付)资料的审核结果。(二)保险责任核定情况。包括赔款(给付)金额或拒绝赔付的原因。(三)赔款(给付金)支付情况。包括赔款(给付金)支付方式、转账或现金支付时间、领取人姓名、领取人身份证件号码。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
7、通过手机短信息技术手段,向投保人发送保单生效时间、续期保费缴费时间、保费到账、索赔资料审核结果、保险金领取、保单重大变更等提示信息。保单重大变更是指变更保单上记载项目资料的行为。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建立保单信息查询服务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查询人反映的保单、赔案(给付)资料不真实的问题。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制订保单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并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布。保险公司应在2010年9月30日前将本公司保单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实施细则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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