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财政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ID:31878456

大小:83.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1-23

山东财政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第1页
山东财政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第2页
山东财政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第3页
山东财政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第4页
山东财政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第5页
资源描述:

《山东财政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行〔2014〕24号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各部门要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4月22日—8—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

2、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出国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4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山东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的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第三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选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业务培训。第四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应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培训结构、

3、因事立项定人、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严控费用规模,严格计划执行。第五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各单位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实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无预算或超预算不得安排出国培训。第六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出国培训的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注重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计划与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组团单位应当填报《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由出国培训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审核并出具审签意见,

4、报经本单位领导办公会或党组(党委)审议确定。培训任务、培训费用预算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列入单位出国培训计划,不得安排出国培训。—8—第八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培训费是指出国培训团组用于授课、翻译、场租、资料、课程设计、对口业务考察或业务实践活动等在国外培训所必须发生的费用。第九条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的管理要求和开支标准参照《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行〔2014〕1号)执行。培训费开支按本实施办法所附

5、分国家和地区标准执行,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据实报销。出国培训团组需在国内开展预培训和培训总结所发生的费用,参照国内培训费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组团单位和培训项目境外承办机构双方应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费用的明细支出项目。第十一条省财政安排出国培训急需专项经费,对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及社会工作人才类培训予以重点资助。第十二条由外方资助出国培训经费的,各单位不得重复支付。外方对费用开支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参照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外方资助经费不足以弥补规定培训费用开支的,可以按照本实施办法的开支标准,由各单

6、位补足其费用差额部分。第十三条培训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应当凭出国任务批件和出国培训审核件,填报《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报销单》,并附各项经费开支有效票据。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团组提供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培训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超出部分不得核销。—8—第十四条各单位不得组织计划外或营利性出国培训项目,也不得安排照顾性质、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等一般性出国培训项目。第十五条培训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一律不

7、安排宴请。培训团组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所属单位、我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国培训费用。第十六条建立出国培训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和成果共享机制。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各单位应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第十七条各级出国培训管理、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向同级出国培训管理、外事、财政部门报送本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和费用使用情况。第十八条各单位以及培训

8、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