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1874711
大小:42.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1-23
《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8年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8年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浦东新区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降低建筑运行能耗,依据《关于抓紧落实本市区属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联[2016]1104号)文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浦府[2017]61号)文总体规定,现就开展浦东新区2018年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
2、目申报(一)申报范围浦东新区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范围是: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二)申报主体一般是建筑产权单位。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和施工安装单位在委托协议或合同条款明确的情况下也可作为申报主体。二、施工安装资质条件(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建筑智能化、建筑智能设计施工一体化其中之一资质的施工单位;(二)近三年从事过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且具有上述资质条件的单位可优先选择。三、施工组织(一)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施工单位进场
3、前,应确保安装表具满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选择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器具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二)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阶段应按照5上海市《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及国家、市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施工,并应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四、项目验收(一)验收条件:1、按照上海市《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及国家、市其他相关法规、规范完成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安装;2、与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联网;3、其他分项计量装置安装要求。(二)验收程序1、组织自检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完工后,
4、施工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和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其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形成自检报告,合格后报产权单位组织验收。2、组织验收建筑产权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自检报告后,组织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验收,形成项目验收报告。产权单位组织验收应由5人以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且应在市或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家库中抽取。验收方式应采取专家现场抽查核验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以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技术规范、分项计量安装合同为标准。五、资金申请(一)申请资料1、浦东新区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专项资金项
5、目申请表;2、施工单位安装分项计量相关资质证明;3、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合同;4、施工单位分项计量装置安装自检报告;55、建筑产权单位和专家现场抽查核验的验收报告;6、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基础信息和数据上传表。(二)审核程序1、浦东新区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初审。2、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审核。(三)资金拨付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按照《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给予每栋建筑10万元的定额补贴。特此通知。附件:浦东新区大型公共建
6、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3月21日5附件:浦东新区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项目名称本项目已完成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工作,成功与浦东新区能耗监测平台实现数据联网并且通过专家验收,现根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浦府[2017]61号)的相关规定,申报相应补贴。施工单位意见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盖章年月日产权单位意见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盖章年月日55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