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部分学习中心试行网络教育学生毕业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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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在部分学习中心试行网络教育学生毕业工作新流程的通知各学习中心:为了方便学习中心、方便办学学院、方便学生,为各学习中心、办学学院及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学籍管理服务,经学院研究,决定在部分学习中心试行网络教育学生毕业工作新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内容:从学习中心派人到学校办理毕业手续调整为学校统一办理手续、统一制作材料、统一邮寄送达。其中学习中心须帮助完成学费、教材费清缴、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收取整理学生毕业照片等工作,学生成绩单制作、证书制作、学生档案制作、学校档案制作、毕业电子注册等工作由学校完成。二、试行时间:从2013年春季毕业季开始。三、试点单

2、位:(一)长沙市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海南食品药品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才服务中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干部学校等行业类学习中心;(二)漱玉平民药业有限公司、东方实业集团、莒县供电公司、烟台富士康科技集团、鲁西化工等企业类学习中心;(三)云南技师学院、福建江夏学院、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徐州文达计算机专修学院、温州市工业研究院、绍兴市委党校、宁波成人教育学校、淄博广播电视大学、烟台黄金职业技术专修学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潍坊科技学院、济宁第一职业中专等地方类学习中心。四、工作流程与有关要求:(一)工作流程4共分为毕业材料报送

3、、证书制作、毕业电子注册、档案制作、毕业材料发放、费用清缴等六个环节,具体流程图如下:费用清缴Ø时间:每年3月(当年秋季毕业生)或9月(第二年春季毕业生)Ø内容:一是督促学生交清学费、教材费;二是结合学费、教材费清缴工作,做好退学学生的处理工作Ø承担:学习中心毕业材料报送Ø时间:每年4月(当年秋季毕业生)或10月(第二年春季毕业生)Ø内容:一是组织毕业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在有关项目上签署审核意见;二是收取毕业学生照片,按照要求进行整理Ø承担:学习中心档案制作Ø时间:每年5月(当年秋季毕业生)或11月(第二年春季毕业生)Ø内容:一是学生档案制作,统一打印毕业生成绩单,加

4、盖“成绩审核专用章”,并在毕业生登记表上加盖“准予毕业章”及“学院印章”,加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各1式1份装入档案袋,在封面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密封,加盖骑缝章,保存待发;二是学校档案制作,统一打印学籍卡,制作卷内目录及备考表,加上学生成绩单1份,按照学校要求分类归档,交学校档案馆存档Ø承担:学校毕业电子注册Ø时间:每年6月(当年秋季毕业生)或12月(第二年春季毕业生)Ø内容: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依据教学平台、财务学费平台、财务教材费平台的分析结果生成当季预毕业生库,在教育部平台进行电子注册Ø承担:学校证书制作Ø时间:每年6月(当年秋季毕业生)或12月(

5、第二年春季毕业生)Ø内容:打印毕业证书、张贴照片、盖章(钢印),保存待发Ø承担:学校毕业材料发放Ø时间:每年7月(当年秋季毕业生)或春节后开学初(第二年春季毕业生)Ø内容:毕业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生档案。发放方式采用三种形式:学校统一寄送、学习中心前来领取或学校直接送达Ø承担:学校4(二)有关要求:1、每年4月底、10月底前将毕业生登记表及照片等材料统一寄送学校,有关要求见附件。对未按期寄送材料(以邮寄邮戳或快递发件时间为准)或材料不合格返回修改仍不合格的学生暂缓办理毕业手续,延至下一个毕业季;2、每年3月底、9月底前分别交清秋季毕业生或春季毕业生的学费、教材费,并做好

6、退学学生的处理工作。对未按期交清学费、教材费的学生暂缓办理毕业手续,延至下一个毕业季。五、工作安排:(一)2013年春季毕业季部分工作已经完成,请试点学习中心按照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学生提交2吋照片1张(专升本类学生还须提交1吋照片1张),照片必须与教学教务平台中的电子照片同底版,照片的要求遵照《山东大学网络教育照片电子信息采集工作制度》,请各学习中心分专业,按学号顺序,将照片依次在A4纸上粘贴,在照片下面注明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2吋和1吋照片分别汇总粘贴,与填写完整的本季毕业生登记表(1式1份)一起,于2013年1月13日前统一寄送山东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学籍办

7、公室,联系人:张纳新,电话:0531—88369682,邮编:250100;2、于2013年1月20日前完成本季毕业生的学费、教材费清缴工作及退学学生的处理工作,联系人:任静,电话:0531—88369066,88369687;3、本次工作流程变更,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习中心就有关事宜与学校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联系人:史建中,王迪涛,电话:0531—88369682,88369683。(二)请非试点学习中心按照原有工作流程,提前预约,于2013年3月4日—15日到4山东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学籍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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