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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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辽政办发〔2016〕27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大政办发〔2016〕72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动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化解房地产库存,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责任主体市政府是化解本地区房地产库存、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等是

2、本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要认真制定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要全面开展本辖区房地产库存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按月分类汇总、分析和上报房地产库存变化情况。及时督促辖区内房地产项目统计信息入库,确保统计数据上传及时、准确。2017年全市要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0%以上,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将我市房地产库存调整到合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切实做好监督检查。—9—(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督考办、统计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办)二、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充分掌握国家棚户区改

3、造政策,利用银行金融贷款,全力破解融资难、拆迁难、管理难等问题。今后,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则上不再统一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回迁安置房,鼓励和引导棚改居民购买商品房解决安置问题,城区内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要完成80%以上,力争达到100%。打通保障房、棚改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实现棚改居民搬迁即可购买住房的需求。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每户给予2万元的搬迁奖励;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集体完成搬迁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搬迁奖励。被征收人自领取货币补偿款之日起十个月内购置一手商品房,且面积在48平方米及其以上(含营

4、业、办公用房)的,可获得原被征收房屋(指有合法证、照)货币补偿价款20%的购房奖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另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财政局、金融办、国土资源局、土储中心、房管办)三、多渠道促进房屋销售—9—全面、客观、准确地宣传房地产政策,科学引导市场预期,增强消费信心。我市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房交会,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鼓励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销售。在房交会期间个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在房交会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市政府给予购房奖励。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

5、方米)的,每平方米奖励50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对于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户口所在地为村组的,在房交会期间购房享受双倍奖励,但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此外,适时在棚户区搬迁改造附近区域设立小型房展,组织手续齐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参加宣传和销售,方便搬迁居民及时、准确地了解房屋信息和购买住房。提倡我市精品楼盘到省内其他城市参加房展会,宣传区位优势,增强城市竞争力。要创新房屋销售模式,利用购房网、微信等新型互联网营销方式进行房屋宣传和销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办)四、推进居住证制

6、度,鼓励农民进城购房—9—扩大住房的刚性需求,围绕新城区以及复州城、谢屯、老虎屯中心镇的开发建设和瓦窝、元台镇改街道工作的推进,将有序推动农民就近市民化进程,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渐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凡属本市户籍的农业人口在我市城乡购买一手商品房,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每平方米奖励100元。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农民工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

7、教育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办)五、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对于居民1年内在城区内先购买一手商品房后出售原住房或者先出售原住房后购买一手商品房,购买住房面积大于出售住房面积,并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按面积差每平方米奖励100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六、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03—9—

8、号)文件精神,实行租购并举,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支持自然人和企业设立房屋租赁机构,投资购买存量商品房经营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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