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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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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学费缓交申请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学费缓交申请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更新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一)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于本工作涉及学生在2017-2018学年申请各项奖助学金的资格问题,非常重要,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附件1)和《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广大[2008]214号)的有关精神,分别成
2、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各认定工作小组(评议小组)成员要公平公正、认真细致地开展本学院、本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二)认定工作的主要对象2017-2018学年的在校学生,自愿提出书面和网上的资格认定申请,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通过的,录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可优先享受各项奖助贷政策。(三)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9月8日,老生完成书面申请(交学院)和网上申请(学工系统);9月15日,各学院完成对老生的书面和网上审核并把汇总的书面资料交到学生处;
3、9月15日,新生完成书面申请(交学院)和网上申请(学工系统);9月20日,各学院完成对新生的书面和网上审核并把汇总的书面资料交到学生处,9月底,学生处审核整理产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四)认定工作的申请材料1.学生申请入库的书面材料:(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附件2);(2)低保证、残疾证、病历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有时间延续性的材料,要有近三个月的新情况)(附件3,仅供参考);(3)《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附件4,只用于学院审核阶段,不需交到我处);(4)广东省资助系统电子模版2份:《在校
4、学生信息录入》(附件5,全体在校生均须填写)、《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附件6,需要申请学校各类奖助贷勤补减的在校生均须填写),老生如在5月测试中数据填报无误的可直接复制粘贴。2.学生申请入库的网上材料:(提交后不可更改)(1)《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上传附件:低保证、残疾证、病历等相关证明,特殊情况说明。网上申请路径:学生用个人账户登录校园网学工系统“学生资助”-“申请”-“填写申请表格”-“经济困难生认定”。3.学院交学生处的书面材料:1.(1)、(2)和学院认定汇总表(附件7)。请学院认真审核材料,将真实、完整、无涂改的申请
5、材料汇总后按学号顺序升序排列,用铅笔在右上角编号。所有复印件请核实后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学院公章。4.学院交学生处的电子材料:1.(4)、学院认定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本的附件7)和学工系统审核结果(由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分层审核完成)。(五)认定工作的规范程序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2.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网上审核,公示3天;3.学院民主评定,副书记网上审核,公示3天;4.学校审核认定,学生处网上审核,公示5天。(六)认定工作的注意事项1.认定工作时间要求严格。根据近两年认定工作的实践情况,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将严格按照
6、上述时间进行一次过的认定,不再进行多次认定(直到完成本学期所有奖、助、贷、勤工作后),以保证后续奖、助学金、贷款和勤工岗位安排工作的及时有序进行。请各学院通知需申请入库的学生务必按时申请,逾期者将无法申请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有关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和勤工岗位等资助项目。2.因为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和广东省教育厅资助系统配合完成,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需要完成一些新的任务,所以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和落实有关工作内容,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电子通讯平台和宣传栏开展认定工作的宣传,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和导师召开学院
7、大会、年级大会或班会,让全体学生了解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3.学院在认定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应注意适当保护学生个人隐私,防止学生重要信息的外泄。4.所有申请材料都应该内容真实、完整、规范,如有故意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申报入库资格,并给予批评教育。5.要求学生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要求《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必须经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加盖公章确认,同时必须留下经办人的姓名和办公电话,以便学校联系审核。凡是《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8、表》缺乡镇或街道经办人姓名或缺办公联系电话(含电话无效)的均视为无效,学校将不受理该学生的认定申请。6.学生家庭人数多于11人的,请另附一张《广东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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