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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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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美国对华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是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中涉案金额最高的案件,同时也是美国对单一国家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最高的案件,涉案金额近10亿美元。美国对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的裁决结果显示,130多家中国应诉企业中,获得零税率的仅有天津美克公司一家。在法律程序方面,本案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市场导向型产业问题、单独税率问题和替代国问题。从美国商务部对本案的初裁和终裁的观点中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仍然是中国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诸多问题的根本,同时也表明中国企应对美国反倾销形
2、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案情介绍时间 事件2003年10月31日 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接受申请 2003年10月31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立立案号2003年01月10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启动产业损害调查程序2004年01月0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初步确定涉案产品是否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2004年01月12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初裁结果提交给美国商务部 2004年01月20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意见送美国商务部2004年06月24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初裁公
3、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作出反倾销初裁,涉案的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为%~% 2004年07月15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及其终裁阶段的时间安排 2004年08月05日 美国商务部对此案初裁结果进行修正,其中包括对部分中国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进行修正,将2004年6月24日初步裁定被征收普遍税率的部分中国企业修改为适用“单独税率” (五)普遍税率 2002年雇员人数:31990人 2002年美国估计消费量:44亿美元 2002年木制卧室家具进口总额占美国国内消费总额之比:%. 三、本案争议的焦点及简要评析
4、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市场导向型产业问题、单独税率问题、替代国问题。 (一)市场导向型产业 20世纪80年代,传统上被认为是非市场经济的国家开始进行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涉及到这些国家的反倾销案件中,一些涉案产品的出口商提出,尽管出口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但是涉案企业按照市场的标准进行运作,在确定正常价值以及征收反倾销税时,应当将涉案产品按照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予以同等对待。 美国《1930年关税法》经1994年修订后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采用市场经济的方法确定产自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
5、。但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何为“特定情况”。在实践中,美国商务部采用“市场导向型产业”测试来认定美国《1930年关税法》规定的“特定情况”是否存在。美国商务部的“市场导向型产业”测试标准有3个:(1)涉案产品的定价或产量不存在实际上的政府干预或介入;(2)生产涉案产品的产业应当以私有或集体所有制为主,可以包括国有企业,但国有比重较大将不利于作出构成“市场导向型产业”的裁决;(3)所有重要投入,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如劳动力和管理费),都必须是以市场决定的价格购入的。 实践中,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案件
6、中,就市场经济问题,分为4个层次:(1)市场经济国家,(2)市场导向型产业,(3)单独税率,(4)非市场经济国家普遍税率。对于每个层次,美国商务部适用不同的标准来计算正常价值。目前,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案件中还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因此,中国涉案产品的出口商就不能享受到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如果涉案企业能够申请到美国商务部的“市场导向型产业”待遇,就能根据出口国本国的数据来确定正常价值。 2004年1月15日,天津美克和LacquerCraft代表中国的应诉企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美国商务部给予中国应诉企业“市场导
7、向型产业”待遇。2004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收到应诉方提交的证据,表明中国应诉企业不符合“市场导向型产业”的标准,因为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有政府控制因素,扭曲了生产成本。2004年4月20日,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家具分会和中国家具协会代表中国的应诉企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美国商务部给予中国应诉企业“市场导向型产业”待遇。中国业界在申请书中指出,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产业已经是市场导向型产业,因此,在计算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时不应该再采用适用非市场国家产品的方法,而应该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2
8、004年5月5日,申诉方对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家具分会和中国家具协会代表中国的应诉企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的申请提出质疑,并指出中方在距美国商务部规定的作出初裁的法定时间很近的时间内才提出申请,是不适当的。2004年5月12日,美国商务部收到中国商务部委托美国驻中国大使馆转交的要求给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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