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暨南大学金融双学位保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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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级金融系双学位保险学复习题型:名词解释、填空、判断、单选、计算、简答、案例分析1、保险赔偿的形式及其决定权?形式:货币赔偿、标的修复或置换实物保险赔偿的方式有两种:总的來说,就是按少的赔一、第一损失赔偿方式——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实际损失赔偿。(1)损失金额小于等于保险金额,赔偿金额为损失金额;(2)损失金额大于保险金额,赔偿金额为保险金额。二、比例赔偿金额:按保障程度,即保险金额与当时损失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若想得到足额补偿,就必须按财产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赔偿金额=损失金额*

2、(保险金额/损失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2、赔偿限制:1、以实际损失为限,标的遭受损失时财产的市价(定值和重置价值保险例外)2、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3、以保险利益为限,保险利益是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保险赔款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对遭受损失财产所具有的保险利益若三者同时发生,则以最低的为限2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有哪些?我国用的是哪种?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各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二

3、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各保险人赔偿限额总和)3.顺序责3任分摊方式:由先出单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后出单的保险人只有在承保的标的损失超过前一保险人承保的保额时,才依次承担超出部分。我国一般采用比例责任分摊方式3绝对免赔和相对免赔的含义及其各自的计算?(1)绝对免赔解释一:当被保险标的遭受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时,如果没有超过免赔额或者免赔率,自己承担全部损失。一旦达到或者超过起赔限额,保险人将扣除免赔额或免赔率,然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解释二:对超出免赔额或免赔率的部分进行补偿赔偿金

4、额二保险金额*(损失率-免赔率)(2)相对免赔解释一:当被保险标的遭受合同责任范圉内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时,如果没有超过免赔额或者免赔率,自己承担全部损失。一旦达到或者超过起赔限额,保险人将不扣除免赔额或免赔率,然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解释二:对全部损失进行补偿3、为什么要规定除外责任?除外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原因:根本原因:1保险公司的企业性质2避免保险人遭受重大损失(战争、地震、恐怖袭击)。3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赔偿(折旧)。4避免逆选择(逆选择是你选择对方但对方不一定选择你,投保人希望投风险大

5、的,保险人希望对方选择风险小,所以保险人把不希望的划到除外责任。)(2)除外责任的内容(除外地点、除外风险、除外财产、除外损失)1、除外地点:eg房子保单载明地址住顶楼的把东西放天台、过道,受损不承担赔偿,为除外地点。天台为逃生用2、除外风险:战争、核风险、人为风险3、除外损失:战争导致的损失、人为导致的损失4、除外财产:家庭财产保险中的现金、珠宝首饰(需要特别约定才能保)、图表账册、有价证券4、以他人为投保对象时,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各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1)英美法系的“利益原则”:以是否存

6、在金钱上的利害关系或其他私人的利害关系为判断依据,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有利害关系就有保险利益(2)大陆法系的“同意原则”:无论有无利害关系,投保人只要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就有保险利益(3)—些国家的“利益和同意原则”:有利害关系有保险利益;没有利害关系但征得被保险人同意也具有保险利益。a被保险人必须是合同中指定的人b被保险人必须同意,在合同上签名c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除外)5、构成可保风险的基本条件及其规定意义基本条件:1风险不是投机的;2风险

7、必须是偶然的;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5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6风险损失可用货币来衡量;7损失发生的概率较小意义:防止将保险变成赌聘,防止道德风险,限制赔偿限额6、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同特点?保险合同自身的特点有哪些?共'性: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2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3保险合同必须合法,否则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4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特性:双务性: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与一般双务

8、合同不同,保险合同并不是同时对等给付的。投保人缴纳了保险费,但只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才履行保险金额赔偿或给付的义务。射幸性:保险合同履行的结果建立在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上补偿性:保险人对投保人所承担的义务仅限于损失部分的赔偿,赔偿不能高于损失的数额条件性:只有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才履行自己的义务,反Z则不履行。附和性:由保险人单方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提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只有接受或不接受,一般不能改变。个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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