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高三上学期一调卷历史---精校解析Word版

2019届高三上学期一调卷历史---精校解析Word版

ID:31802677

大小:232.00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9-01-18

2019届高三上学期一调卷历史---精校解析Word版_第1页
2019届高三上学期一调卷历史---精校解析Word版_第2页
2019届高三上学期一调卷历史---精校解析Word版_第3页
2019届高三上学期一调卷历史---精校解析Word版_第4页
2019届高三上学期一调卷历史---精校解析Word版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9届高三上学期一调卷历史---精校解析Word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衡水金卷】2018-2019学年度上学期高三年级一调考试历史试卷第Ⅰ卷本卷共30小题,每小题15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西周武王灭商,封纣王子武庚于殷,并封霍叔、管叔、蔡叔(均为武王弟)于附近建国监视(即为三监),此为西周第一次分封;后周公平定三监之乱(三监与武庚联合叛乱)后实行第二次分封,如封武王之弟康叔于卫,封王室贵族召公于燕,封功臣姜尚于齐。西周的两次分封均A.加速了民族交融和华夏族形成B.确保了货族权力的有效承袭C.促进了边远地区的开发与建设D.有效防止了殷商旧族的叛乱【答案】【解析】西周分封制下

2、分封殷商后裔为诸侯,同时封同姓亲族为诸侯,到各地建立诸侯国,这些措施有利于将中原文化带到各地,推动民族交融和华夏族的形成。故答案为A项。确保贵族权力有效承袭的是宗法制,排除B项;第一次分封没有推动边远地区的开发与建设,排除C项;三监之乱表明第一次分封未能防止叛乱的发生,排除D项。2.春秋初年,齐相公、晋文公曾以”尊王攘夷”为旗号北击戎狄,拥戴周王。这些行为A.加快了华夏共同体的融合发展B.属于周初分封国间的争权夺利C.导致各地战火不断,生灵涂炭D.说明宗法分封制已经彻底瓦解【答案】A【解析】【详解】春秋初年,周天子王道渐衰,中原诸侯国又时常受戎狄等游牧

3、民族的侵扰,齐桓公就乘势而起,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帜,九合诸侯,讨伐山戎,这一举措显然有利于华夏族融合的发展,故A项正确;春秋初年是东周开始时期,故B项错误;导致各地战火不断说法绝对,故C项错误;宗法制和分封制此时并没有彻底瓦解,故D项错误。3.甲骨文中有关求丰年和降雨的ト辞很多,但商王并非直接向他们心中的最高神一一“帝”请求,而要托祖先转达。对此解读最为合理的是商代A.王权与神权结合B.占卜决定戎和农C.宗法观念已形成D.祖先地位高于神【答案】C【解析】【详解】求神的过程中借助祖先,说明商朝时期已经形成崇拜祖先的宗法观念,故C项正确;王权具有神秘色彩

4、主要通过“很多商王求丰年和降雨的卜辞”来体现,而材料侧重于强调祖先在商王处理国家事务中的重要性,因此排除A;国家大事完全通过占卜来决定,材料中也没有体现戎占卜的信息,排除B。材料强调“他们不是直接向他们心目中的最高神——“帝”请求”表明在商朝神的信仰地位是最高的,排除D。4.有学者批驳了“春秋战国时社会变革是经过奴隶起义完成”的观点,认为一种社会形态向另种社会形态过渡,是社会物质生产的经济规律在起作用,以新的经济因素为前提,而不是单纯暴力作用的结果。该学者的观点A.充分肯定了阶级斗争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B.全盘否定了阶级斗争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C.正确分析

5、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进步的动力D.夸大了经济因素在社会形态变化中的作用【答案】D【解析】【详解】材料认为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转型主要是“社会物质生产的经济规律在起作用”,这里显然是夸大了经济因素在社会生产变革中的作用,实际上春秋时期,社会内部已孕育了封建的生产关系,是各种因素的综合产物,故D项正确;材料批驳了阶级斗争在社会发展中作用,故A项错误;材料中是批驳但是不是完全否定阶级斗争作用,故B项错误;春秋战国社会的进步除了经济因素,还有政治、文化以及阶级等综合因素的推动,故C项错误。5.秦代乡里制度逐渐定型,县的基层分为若干乡,乡下有里,里下有什伍组织。乡里

6、组织拥有宣布教化、督催赋税、摊派力役、维持治安、兼理司法、婚丧祭祀等职权。这反映出秦代A.农村基层实行地方自治B.皇帝直接掌握了乡官的任命权C.乡里属于社会经济组织D.乡里组织兼有行政与宗法职能【答案】D【解析】根据“县的基层分为若干乡,乡下有里,里下有什伍组织”可知,乡里组织具有行政职能,根据“乡里组织拥有宣布教化、督催赋税、摊派力役、维持治安、兼理司法、婚丧祭祀等职权”可知,乡里组织兼有行政与宗法职能,D正确;材料信息无法体现“自治”,B与材料信息无关,排除;根据“县的基层分为若干乡,乡下有里,里下有什伍组织”可知,乡里属于地方行政管理组织,C错误

7、。6.秦律诉讼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贼杀、伤、盗他人为公室告,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属于公室告的案件,官府应予受理,非公室告案件则不予受理。秦律诉讼程序存在明显差异,是因为A.秦朝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国家B.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秩序的现实需要C.儒家伦理贯穿法治思想的必然产物D.巩固家庭与社会稳定的理性选择【答案】D【解析】【详解】“贼杀、伤、盗他人为公室告”是稳定社会需要,“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的诉讼规定显然是从家庭巩固的需要出发,故D项正确;材料中诉讼制度规定并不是秦朝建立统一国家的缘故,故A项

8、错误;材料中诉讼制度主要是维护社会安定,并不是维护君主专制的需要,故B项错误。秦朝使用的法家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