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2014县及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结算办法

东海县2014县及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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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海县2014年县与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结算办法2014年县与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结算,依据省与县结算有关办法以及我县现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2014年县与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年终决算结算单和收支决算总表》(见附件)办理。具体结算办法如下:第一部分结算单一、当年财政总收入当年财政总收入全面反映乡镇当年的财政收入情况,主要分为国税收入、地税收入,按照乡镇金库报表收入数字如实填写。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原一般预算收入,下同)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国税和地税两部分:(一)国税收入中的公共财政

2、预算收入=(增值税-营改增)×25%+企业所得税×40%+营改增(二)地税收入中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税总收入-(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地方金融企业所得税中央分成)×60%-地方金融企业所得税中央分成—10—根据苏财预〔2014〕68号文件要求,地方金融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划归省级收入,不计入地税收入中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金融企业所得税中央分成(60%)计入地税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地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需剔除地方金融企业所得税中央分成部分。三、县应补助乡镇收入(一)两税上划中央返还。两税上划中央返还

3、是指国税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计算公式为:2014年两税上划中央返还=2013年两税上划中央返还×[1+(2014年两税上划收入-2013年两税上划收入)÷2013年两税上划收入×0.3]注:2013、2014年两税上划指增值税(剔除营改增后)75%部分和消费税100%部分。(二)所得税基数返还60%。为2007年所得税基数乘以60%计算得来,此项内容作为固定基数保持不变。(三)完中补助。完中补助主要是针对体制调整时有高中的8个乡镇(石榴、安峰、房山、平明、白塔、青湖、双店、桃林)进行补助,以缓解

4、乡镇财政上解压力,全县为338万元固定不变,其他乡镇不需填写。(四)免征农业税补助。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免征农业税的通知》(苏政发[2005]22号)精神,从2005年起全省全面免征农业税—10—,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而我县为农业大县,农业税为地方主要可用财力之一,省财政考虑地方财政运转,对免征的农业税给予补助(包括农业税附加)。同时我们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经测算将免征农业税补助7677万元全部分配到乡镇,用于维持乡镇及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全县为

5、2510万元,全部分配到各乡镇(场),乡镇合计为2384万元。(六)教师工资上划财力补助。根据东政办发[2003]59号文,教师工资上划财力补助包括“上划工资与财力差额补助”与“10%补助”两个部分,全县有石榴、曲阳、房山、白塔、黄川、石梁河(南辰)、青湖、温泉(原横沟)、双店、李埝10个乡镇享受补助,合计为883万元。(七)乡镇公务人员省津贴补助。2005年省财政对苏北农村中小学教师及公务人员给予特定补助,用于发放省津贴,缩小工资差距。全县乡镇公务人员省津贴补助386万元,我们根据乡镇实际财力情况进行

6、测算,将补助资金全部分配到乡镇,这部分补助进入基数,为乡镇可用财力,用于缓解乡镇保工资的压力(详见2005东财预补001号文)。(八)产粮大县补助。主要用于补助财力薄弱乡镇,固定不变。(九)乡镇“两个一把手”省奖励。省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十)教育附加乡镇留存。乡镇教育附加—10—以2008、2009年收入的平均数作为乡镇固定上划基数,除此之外每年按基数10%递增集中,其余部分留归乡镇作为财力使用。其中温泉镇、开发区当年教育附加收入全额上划,用于支持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其他补助。上级财政部

7、门根据有关文件及乡镇特殊情况而给予的特定补助收入,多为一次性补助,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四、乡镇应上解县支出(一)2012年固定上划基数。为新一轮财政体制中新增项目,以后作为固定项目计入乡镇应上解县中。2012年固定上划基数=2012年增量县分成-2012年新增地税财力返还+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2012年契税增量上划。其中只有安峰镇、白塔镇和桃林镇2012年契税增量上划。(二)2007年固定上划基数。作为固定项目计入乡镇应上解县(计算公式为:2007年增量县分成+2007年增值税25%-2007年

8、国税分成25%部分)。(三)老体制固定上解。主要包括老体制上解、农业税固定上解及固定小税种上解这三项内容,新体制中老体制上解数字保持不变,合计为980万元。(四)契税07年上解基数。主要为契税业务经费上解,以2007年契税10%作为固定上解基数。温泉、开发区以当年契税收入10%上解。—10—(五)耕地占用税专项上解。当年耕地占用税收入按照50%进行集中,主要为上解省支出。(六)教师工资上解。根据东政发[2003]59号文件填列,乡镇合计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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