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1667222
大小:55.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1-16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评选规则.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第二届“化学之星”评选办法一、总则(一)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评选活动是彰显化学学院学生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重要平台,是继承和发扬化学学院优秀学术传统、活跃化学学院学术氛围、激励化学学院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的重要手段。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评选活动的宗旨是“繁荣化院学术,培养科学精英”。(二)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评选活动受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在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党政办公会的领导下,由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团委负责具体组织、执行的活动。(三)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
2、”评选活动以“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为基本原则,保证评选活动的独立性,杜绝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行为。(四)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相关程序必须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五)为促进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在校学术交流,培养学术氛围,挖掘学术人才,储备学术力量,特设立“化学之星”奖,并制定本办法。(六)开展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评选活动,是在北京大学范围内打造一级学术品牌活动,与研究生A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结合,同时为“挑战杯”、“学术十杰”等其他学术评比提供选拔平台和推荐机会。二、申请条件(一)北京大学化学
3、与分子工程学院注册在籍学生;(二)个人申请,导师推荐;(三)在读期间,遵守校纪校规、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要求,成绩优秀,认真完成助教、助管等工作;(四)品学兼优。三、组织机构(一)成立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生学术评审委员会。7(二)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生学术评审委员会下设三个部门:1.学术委员会,负责“化学之星”评选活动的一切学术相关评定和评审工作;2.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制度,负责“化学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安排;3.秘书处,为负责评选活动具体执行部门。(三)初评委员会的组建1.成员由“化学之星”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2.秘书处组织相关人员,在初评委员
4、会顾问团的指导下开展评选工作。(四)终评委员会的组建终评委员会负责终评答辩,依据终评答辩最后得分的高低拟选出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终评委员会组建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专家原则:成员由“化学之星”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2.回避原则:“化学之星”候选人的导师或者导师组成员不能成为终评委员会成员。3.公开原则:终评委员会成员名单全院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一、评选活动的组织流程(一)报名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评选活动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的方式。参评者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交至活动组织委员会。申请者必须在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各阶
5、段的资料,否则不得进入初评,更没有资格参加终评答辩。报名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化学之星”申请表、北京大学奖学金登记表、个人信息Excel简表、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注明影响因子)、录稿通知的复印件、社会工作证明材料并加盖团委章。上述材料除需加盖公章材料外均须提交电子版和纸板各一份,发送至:ccmechemstar@163.com。请保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相关附件将在网上公示接受各方监督。(二)初评7初评委员会依据初评标准对报名材料进行整理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进入终评答辩的学生名单。初评结果接受学术委员会的监督,并在全院公示一周。(三)终评终评委员
6、会依据参加终评答辩的各位同学的申请材料和现场答辩的表现评出本届“化学之星”各类奖项。终评结果接受学术委员会的监督,并在全院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公布“化学之星”所有奖项最终获得者名单。(四)奖励办法1.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获奖证书;2.与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合并,具体分配参照每年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与金额;3.已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同学,本年度获奖金额累加后最高不超过42,000元。4.鼓励学术交流奖励设置:一等奖:国内外学术会议经费人民币4,000元,限期一年;二等奖:国内外学术会议经费人民币2,500元,限期一年。三等奖:国内外
7、学术会议经费人民币1,500元,限期一年。五、评选标准及办法I.初评标准1.学术论文及专利(1)SCI论文,按当年最新影响因子计算。参评者为第一作者且该科研工作系在北京大学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期间完成,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按影响因子100%计入总分。参评者为第二作者,按60%计算;参评者为第三作者,按30%计算;参评者为第四作者及其后,按10%计算。(2)若参评者为第二作者,当第一作者为其导师并且也是通讯联系人时,按影响因子的100%计入总分;其余作者含导师的情况参考第(1)条。7(3)专著、出版书籍等不计入总分。(4)会议论文、综述类
8、文章不计入总分。(5)当存在共同作者时,所对应影响因子分值除以共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