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范

【案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范

ID:31627237

大小:457.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1-16

【案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范_第1页
【案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范_第2页
【案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范_第3页
【案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范_第4页
【案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范_第5页
资源描述:

《【案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案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范2017年底,易鑫集团赴香港上市取得成功,再次点燃了业内对于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热情。根据易鑫租赁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财报来看,融资租赁业务占其总收入的69.9%,系易鑫集团的主要收入来源,而其融资租赁业务均围绕汽车租赁物所开展。由此,对于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经营模式及主要面临风险问题的讨论,随着人们对于易鑫集团的关注而热度逐步增加,成为融资租赁业内引起广泛关注的话题之一。就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法律结构而言,其主要由物权关系及债权关系两部分构成,由此实现以融物进行融资的目的,而融物为融资的基础。因此,有效且稳定的

2、物权关系是构建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基石,而物权关系集中体现在出租人对于租赁物所有权的有效取得及在租赁期间的稳定持有上。据此,本文将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作出的文号为(2017)最高法民申2550号《民事裁定书》(下称“《裁定书》”)入手,对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擅自处分车辆的法律效力及风险防范问题进行分析,以求教于方家。一、《裁定书》所列纠纷争议及由此引申出的问题(一)案情简介《裁定书》系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针对再审申请人兰州天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天润汽车”)的再审申请做出,被申请人为沈胡才、尤海学,所涉争议系因汽

3、车租赁资产处分行为所引发的损害赔偿。根据《裁定书》内容,前述纠纷的主要事实为:沈胡才委托尤海学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车辆,并向尤海学支付了首付款,尤海学因此向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国银租赁”)申请以直租租赁型融资租赁方式租用车辆,其中,国银租赁为出租人、尤海学为承租人、天润汽车为租赁车辆出卖人,租赁车辆并未进行产权登记,后因沈胡才逾期未付租赁费,国银租赁授权天润汽车对租赁车辆进行收回,但沈胡才提出抗辩:称其为车的所有权人,并不清楚融资租赁关系的存在,主张天润汽车以欺诈方式收回租赁车辆系对其财产权的侵害。...最高院认为:首先,由于沈胡才并

4、不知道国银租赁与尤海学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存在,故该合同及据以形成的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对沈胡才并无拘束力;其次,沈胡才已通过车辆交付的形式取得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由于租赁车辆未办理产权登记,故沈胡才对于租赁车辆所有权的取得并无瑕疵;最后,在沈胡才对租赁车辆具有所有权的前提下,天润汽车以欺诈手段骗走租赁车辆的行为确属侵犯了沈胡才的所有权,故应赔偿相应损失。综合以上理由,最高院驳回了天润汽车的再审申请。(二)裁判分析从商业交易的路径来看,租赁车辆所有权的移转路径如下图所示:上述纠纷各主体之间据此所构成的法律关系如下图所示:...根据《裁定书》确认

5、的事实及最高院的判决思路,可以对本案各主体之间所构成的法律关系作出如下解构:1.沈胡才与尤海学之间构成委托购买关系,委托的内容为沈胡才作为委托人委托尤海学购买车辆,据此,尤海学负有向沈胡才交付所购买车辆的义务;2.尤海学与天润汽车、国银租赁之间构成直租租赁型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其中尤海学为承租人、国银租赁为出租人及租赁车辆所有权人、天润汽车为出卖人。由以上所示租赁车辆所有权移转路径以及据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可知,国银租赁基于直租租赁关系已经享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而尤海学系无权处分车辆;但是,虽然作为承租人的尤海学仅享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并无权对租赁

6、车辆进行所有权处分,但由于沈胡才并不知悉融资租赁事宜且车辆未办理登记,所以沈胡才在实际受领交付后,对车辆享有的所有权,形成了对于国银租赁本应享有的所有权的对抗,由此,国银租赁作为出租人丧失了其对于租赁车辆所有权的持有及管控,故最高院对沈胡才所享有的租赁车辆所有权进行了保护。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根据《裁定书》中最高院的判决思路及纠纷主体之间所构成的法律关系,有以下几项问题在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中应进行思考:1.承租人在汽车租赁业务中对于租赁车辆的擅自处分行为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对抗出租人的所有权?2.出租人在面对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时,应如何保障

7、自身的权利?二、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操作模式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汽车融资租赁项目时将分为直租租赁型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型融资租赁两种方式,其主要操作步骤如下:1.直租租赁型融资租赁直租租赁型融资租赁交易步骤可归纳为下图所示:...2.售后回租型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型融资租赁交易步骤可归纳为下图所示:由以上交易步骤可以看出,无论是直租租赁项目还是售后回租项目,出租人皆会选择以拟制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的方式取得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但汽车作为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当然同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称“《物权法》”)第23条所规定的“动产交付”所

8、有权移转规则,所以,不同交付方式的适用给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车辆从而造成出租人所有权损失留下了空间,对此,出租人一般采用如下几种风险控制措施:1.风控措施一: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