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1596701
大小:50.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01-15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中信息重大性的认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中信息重大性的认定——杨志刚、魏发正等诉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龚连娣谢春晖要点提示:对“重大事件”进行虚假陈述是认定构成证券虚假陈述的前提,判断信息的“重大性”成为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信息披露行为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对该公司资产总额、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影响额的大小、该信息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后公司的股价走势等因素,是综合判断信息重大性的精要所在。案件索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
2、号、(2013)穗中法金民初字第82号。一、案情原告:杨志刚、魏发正等。被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诉称:原告购入被告公开发行的香不控股600162股票,并持有。2010年11月11日13,《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八号)》(以下简称《十八号公告》)指出,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被告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所属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合同违约金在“预收账款”科目长期挂账,少计营业外收入236万元;所属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多计2008年度财务费用374万
3、元,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商业街仍在“开发成本”科目中核算,出租部分少计投资性房地产965万元,自用部分少计固定资产734万元。原告认为,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使原告蒙受重大损失,请求:1、被告赔偿原告因其虚假陈述而给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40079.8元,佣金损失人民币40.08元、印花税人民币40.08元;上述所涉资金利息损失人民币144.57元;以上损失合计人民币40304.53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辩称:原告的起诉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依法应当予以驳回。1、《十八号公告》对被
4、告的行政处罚适用的是《会计法》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而不是适用证券法的规定。2、《十八号公告》所涉及的2008年数据来看,对于被告的公司财务数据来说很微小,达不到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重大事件标准。科目的调整幅度均非常微小,对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2008年度报告的影响不大,难以影响股票市场,且不符合《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的“重大事件”的构成条件,被告的行为不构成证券市场的虚假陈述。3、《十八号公告》处罚的不是被告的信息披露的行为,而是违反会计行为的处罚,处
5、罚的金额也很小,依据的是会计法而不是证券法。413、原告事实理由中没有阐明被告违反了虚假陈述中的哪一种虚假陈述。5、被告从2009年至原告起诉,信息披露一直都是很规范,也没有因为信息披露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6、本案中不存在原告所诉称的虚假陈述日、虚假实施日、虚假陈述更正日等行为。7、原告诉请与被告受处罚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综上所述,原告索赔的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请,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证券代码为600162,证券简称香江控股。2009年3月31
6、日,被告发布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2010年11月11日,财政部发布《十八号公告》。公告称:2009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78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43户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公告内附《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处理处罚及落实整改情况》载明: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被告2008年度会计信息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所属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合同违约金在“预收账款”科目长期挂账,少计营业外收入236万元;所属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多
7、计2008年度财务费用374万元,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商业街仍在“开发成本”科目中核算,出租部分少计投资性房地产965万元,自用部分少计固定资产734万元。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对被告处以15000元罚款,并要求该公司调账补税。被告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已缴纳相关罚款,并补缴相关税款。13原告为证券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自2009年11月24日至2010年7月29日,原告陆续买入、卖出被告公司股票,并在2010年12月31日仍持有10000股被告公司股票。自2
8、010年11月11日至2011年2月11日,被告公司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92%。2010年11月11日,被告股票开盘价5.88元,收盘价5.90元,涨跌幅-0.51%。2010年11月12日,被告股票开盘价5.86元,收盘价5.54元,涨跌幅-6.1%。2011年2月11日,被告股票开盘价为4.99元,收盘价为4.99元,涨跌幅为0%。2011年2月11日较2010年11月11日,被告股票下跌0.91元,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