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处理

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处理

ID:31570298

大小:1.45 M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1-13

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处理_第1页
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处理_第2页
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处理_第3页
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处理_第4页
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处理_第5页
资源描述:

《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处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水资源使用权争议调解1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处理子项名称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水资源使用权争议调解5实施主体石埇镇人民政府6实施主体性质受组织委托7承办机构石埇镇人民政府水利站8联办机构无9办理地点广西浦北县石埇镇越州街55号10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1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7-8619

2、515监督电话0777-861800312设定依据【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2002年9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调解、处理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第十一条 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能达成协

3、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调解。争议双方不在同一乡镇的,先受理调解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解,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第十七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之间发生的水利工程权属纠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之间因水资源使用权引发的纠纷,权属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资源使用权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13实施对象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纠纷的个人、个人与

4、单位14行使层级镇级15权限划分根据【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第十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第十六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纠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16行使内容根据【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5、修订)第十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第十六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纠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根据【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第二十六条 调处工作人员进行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现场实地调查、勘验,应当邀请当地基层组织代表参加,通知权属纠纷当事人到场。勘验的情况和结果应当制作笔录,并绘

6、制权属争议区域图,由勘验人、权属纠纷当事人和基层组织代表签名或者盖章。 权属纠纷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场或者到场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实地调查、勘验的进行,但应当在调查、勘验笔录上加以说明。第三十条 人民政府处理土地、山林和水利工程权属纠纷,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根据【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一)申请人的主张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做出支持其主张的决定;(二)权属纠纷当事人各方均有一定证据,但证据不足以支持权属主张的

7、,可以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权属纠纷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17通办范围无。18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19实施条件20申请材料21特殊环节(含中介服务)环节名称1.对行政裁决申请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2.组织人员调查取证,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3.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审查结果依法作出裁决决定。办结时限无。22审查方式及标准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听证。标准如下:根据【法规】《广西壮

8、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第二十六条 调处工作人员进行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现场实地调查、勘验,应当邀请当地基层组织代表参加,通知权属纠纷当事人到场。勘验的情况和结果应当制作笔录,并绘制权属争议区域图,由勘验人、权属纠纷当事人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