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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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各镇及县直相关单位在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以下简称“三大纠纷”)调解、确权处理工作中的职责,提高“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效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XX省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章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第二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进一步加

2、大“三大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力度,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先行调解、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经营管理、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工作方针,依法保护土地、山林、水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县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第三条目标任务。形成党委、政府主抓、各部门共管的“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努力推进我县“三大纠纷”调解和确权处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各镇各部门对当年排查出来的“三大纠纷”新案调结率达90%以上;上年积案调结率达80%以上,确保无因调处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当等原因而引发群体性

3、械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有效消除“三大纠纷”隐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县”的维护社会稳定总体目标。第三章工作职能管辖划分第四条落实调处工作的部门职责。根据县、镇两级政府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明确县、镇两级“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部门职责如下:(一)县调处办负责全县“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必要时(对复杂纠纷、领导批办等案件)牵头开展“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二)县行业主管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分别负责组织开展土地、山林和水利权属纠纷调处的具体工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确权意见,代县人民政府

4、拟定《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三)县法制办负责确权处理意见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等工作;(四)各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行政辖区内发生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调解、处理负总责。各镇综治中心为本镇“三大纠纷”调处业务牵头单位,镇司法所和行业管理单位(国土所、林业站、水利站)配合,负责本镇“三大纠纷”案件受理、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组织调解、立卷建档等具体工作。第五条调解阶段的职能管辖。同一行政村(居委)内发生的“三大纠纷”,先由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调解应形成书面记录。调解成功的,由当事各方签订书面协议,并经村(居)委会盖章、调解人员签名;调解不成功的,告知当事人向

5、镇人民政府提出调解申请。同一镇内发生的“三大纠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先行调解,做好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工作,在基本查清事实、立卷建档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由当事各方共同签订书面协议,并由相关村、镇调解工作人员签名,镇政府加盖公章。调解不成功的,属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由镇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属单位之间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告知权属纠纷当事人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由镇人民政府将案卷材料移交县行业主管部门并提出确权建议。属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之间因水资源使用权引发的纠纷,权属当事人可以申请县水利局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解。

6、对争议双方不在同一镇内的“三大纠纷”,由先提出调解申请的当事人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受理后发函告知对方当事人所在的镇人民政府,并负责组织调解工作,对方当事人所在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第六条确权处理阶段的职能管辖(一)同一镇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立案受理、勘验调查、调解处理等具体工作。对调解不成功的,由镇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确权处理决定。同一镇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如属县人民政府已颁发的权属凭证存在错误、重叠、遗漏等情况,依法需要撤销、修正、变更处理的,镇人民政府负责提出确权处理建议,案卷材料移交县

7、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确权建议报县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二)同一镇内单位之间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含本镇行政辖区内与国有林场的权属纠纷),由镇人民政府受理调解,并做好勘验、调查、调解等具体工作,经调解不成功的,告知权属纠纷当事人向县人民政府提交确权申请,由镇人民政府将案卷材料移送县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提出确权处理建议。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立案受理、勘验、调查、调解、处理等具体工作,经调解不成功的,提出确权建议,按审批程序报县人民政府确权。(三)本县辖区内跨镇之间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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