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安顺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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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进我校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安顺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第三条我校由教务科、政教科、招就科共同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各科室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凡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凭的应、往

2、届毕业生,持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均可报读我校。报读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须进行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录取。第五条我校可从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录取新生,也可免试录取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第六条我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进行学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

3、理。学校须按程序在一月内到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学籍注销手续。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须由学校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其它疾病,应去医院治疗,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县级以上医院和学校健康复查确已病愈者,于下学年开学前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健康复查仍未痊愈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九条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取得学籍后,学校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新生基本信息提交注册,由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招生录取名册予以审核。新生每年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

4、0日;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第十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包括:(一)基本信息;(二)思想品德评价材料;(三)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四)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五)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六)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其中,(一)、(三)、(六)由教务科建档保存,(二)、(四)、(五)由政教科建档保存,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三章成绩考核 第

5、十一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应当达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应当达到相应专业全日制的教学要求。第十二条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业成绩和操行成绩两个方面。学业成绩方面,按照培养目标、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计划规定,对学生掌握基本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操行成绩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第十三条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学分制等方式进行记分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可结合学校实际由学校自定。

6、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的专业能力评价可以视其工作经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折算相应学分或免于相关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考查。学生操行成绩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第十四条国家允许相同教育层次学校校际间成绩和学分的互认,但必须有校际间的互认协议,并以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通知单为凭证。但对于转专业的学生,应当补修相关专业课程。第十五条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以参加高一年级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成绩或学分。第十六条学生每学期所学课程考试、考查不合格的,在次学期开学初进行补考。学生每学年经考核和补考后,仍有应修总

7、课程门数的二分之一及以上不及格或操行评定不合格的,应予留级。留级学生所学专业如无后续班级,安排到其他适当专业就读。转至非同类专业原则上应退至下一个年级学习。学生在校期间连续留级两次仍达不到升级要求,可视为不适合在本专业学习,可办理转学校、转专业或退学手续。补考不合格的,且未达到留级规定的,允许学生在下一学期随班就读。不及格课程应重修,参加下一次补考(学生事先向学校提出补考申请),原则上每学期补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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