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功认定中若干实务问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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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立功认定中若干实务问题研讨  摘要:立功的准确认定与否,对被告人刑罚的最终裁判有着重大影响,其设立的初衷是为了节约国家司法资源,并鼓励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立功是就犯罪分子人身而言的,其法律效果及于该犯罪分子的所有罪行。本文拟结合司法实践对立功的认定方面的若干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立功;重要线索;检举;揭发  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具有协助司法机关工作的属性,或者对国家、社会有利的行为。尽管刑法及司法解释对立功制度作

2、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由于实践的多样性,刑法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围绕立功制度的认定问题仍存在较多的分歧,难以形成一致意见,这不仅造成理论上的困惑,也造成司法实践的不统一。本文拟结合司法实践对立功的认定方面的若干问题进行阐述。  一、立功时间的界定  刑法第六十八条没有明确规定立功的起止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第七条规定为犯罪分子“到案后”6关于立功认定中若干实务问题研讨  摘要:立功的准确认定与否,对被告人刑罚的最终裁判有着重大影响,其设立的初衷是为了节约国家司法资源,并鼓励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立功是

3、就犯罪分子人身而言的,其法律效果及于该犯罪分子的所有罪行。本文拟结合司法实践对立功的认定方面的若干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立功;重要线索;检举;揭发  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具有协助司法机关工作的属性,或者对国家、社会有利的行为。尽管刑法及司法解释对立功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由于实践的多样性,刑法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围绕立功制度的认定问题仍存在较多的分歧,难以形成一致意见,这不仅造成理论上的困惑,也造成司法实践的不统一

4、。本文拟结合司法实践对立功的认定方面的若干问题进行阐述。  一、立功时间的界定  刑法第六十八条没有明确规定立功的起止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第七条规定为犯罪分子“到案后”6有五种表现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为立功或者重大立功,从解释的第五条及第七条的规定看,立功的时间应为从到案后到刑罚执行完毕期间。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立案后第一次接受司法机关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嫌疑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

5、以信电投案的,也应视为到案。  对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到案后”如何认定,目前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应从法院立案并给被告人送达起诉状副本后算起,到终审判决前这段时间。理由是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是否起诉属被害人私权范畴(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三)项规定的案件除外),但被害人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对被告人而言,就意味着国家的公权力――刑事追究和审判权已经启动,被告人将要受到刑事追究并可能被限制人身自由甚或定罪处罚,直至终审结束。所以,这段时间只要具有解释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的五种表现的,就应认定为立功或者重大立功,应依法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对“协助司法

6、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理解  《解释》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那么,何谓“协助”?司法实践中理解不一。相当数量的司法工作人员都采取了一种简便易行的办法,即凡是跟公安人员到过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所在地,该犯罪嫌疑人又被抓获的,都认定有立功表现,否则均不予认定。但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观点,主张只要是提供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住址和落脚点等线索(含带领公安人员前去抓捕犯罪嫌疑人和指认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情形),而公安机关又依这些线索抓获了该犯罪嫌疑人,就应当视为“协助”6,有立功表现。笔者赞

7、同后一种观点。在有些案件中,公安人员可能会让到案的犯罪分子提供其他犯罪嫌疑人藏匿信息后,让其领路或带其前去辨认、抓捕犯罪嫌疑人,但更多的时候,公安人员却基于担心犯罪嫌疑人中途逃跑或自杀自残等原因而不会让其一同前往抓捕,案情重大的刑事案件更是如此。因此,不能简单机械地要求犯罪分子必须带领公安人员前去抓捕才视为立功,这样做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司法实践。  笔者认为,下面几种情况都属协助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立功表现:1、带领司法人员将其他犯罪嫌疑人抓获;2、将其他犯罪嫌疑人引诱至司法人员实际控制的地点、范围将其抓获;3、向司法机关提供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行动

8、路线、活动规律、藏匿地点等;4、犯罪分子本人直接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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