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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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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司法行政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属于《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务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规定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照本制度执行。(一)公开范围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网址为:www.qhrt.gov.cn。(二)受理机构本机关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广播电视行政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地址:西宁市昆仑路48号,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联系电话:0971-6329093,传真号码:0971-6329061,通信地址: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810800,电子邮箱地址:qhsgbdsj@163.com。(三)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务信
3、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的,应
4、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四)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身份。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不予公开的范围,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公开,并说明原因。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非
5、本机关公开范围;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其向掌握机关联系。申请提供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在。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于申请,除当场可以答复的外,本机关自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经批准,本机关将答复或者提供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代码本机关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
6、组织查阅和阅读,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结合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代码,其代码如下:附件1: 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编号申请时间申请人信息公 民姓 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联系电话证件号码传 真邮政编码联系地址电子邮箱法人或其他组织名 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 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所需信息情况所需信息的名称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所需信息的用途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纸面□电子邮件□光盘□磁盘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邮寄□
7、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备注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补正申请通知书: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后再行申请。特此通知受理申请专用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将于年月日起提供你所申请的信息,届时请:□到以下地点获取□注意查收邮件。根据《政府
8、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在年月日前到上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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