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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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解读2011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卬发《关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冇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58号),明确了新一轮西部人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自2011年1月1口至2020年12月31口,对设在西部地区的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屮规定的产业项kl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西部地区2010年12月31F1前新办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人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

2、2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享受金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其厚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可以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近口,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丁•深入实施西部人丿I: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以下简称《公告》)。为执行好《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制定卜•发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的通知》(黔国税RX1[2O12]82号),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执行过程屮的操作性问题。为贯彻执行好新一轮西部人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现就相关政策及要求作如卜•解读:一、

3、收入总额的计算口径上一轮前部人开发税收优惠的政策文件,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2001]202号)规定:西部企业要厚受低税率优惠,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具备前提条件,即以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但该文件并未明确收入总额具体范围,而此次下发的《公告》对此进行了明确,即收入总额应为《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在此Z前,各省市对该政策执行屮各有差异,而《公告》的出台统一了政策的执行口径。二、税务机关的审核(备案

4、)权限及流程《公告》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屮请并附送相关资料。第一年须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各省、口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nJ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审核、备案管理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备案。”贵州省结合国税系统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情况,对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审核确认、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予以明确:(一)贵州省国税系统管辖的企业需亨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当在年度汇算清缴询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而申请。第一年提出享受西

5、部人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申请须由其主管国税机关(县及县以上,下同)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由其主管国税机关实行备案管理。对于2011年度已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预缴企业所得税n2012年碍继续亭受西部人开发税收优惠减按15%税率预缴的企业,主管国税机关应在2012年5月31H前重新审核确认和备案。(二)企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享受西部人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时,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白行对照减免税条件,如实填写《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核确认(备案)表》(见附件),报主管国税机关审核确认或备案。企业未经审核确认或备案的

6、,不得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经审核确认或备案的企业,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口发生变化ZH起15个工作H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告,并作相应的纳税中报调整。(三)主管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负责受理企业填报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核确认(备案)表》,审核是否填写完整,如存在缺项、漏项、鼓励类产业项H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例未达标、无法定代农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无企业公章等情况的,不予受理。(四)主管国税机关应在接收企业申请后7个工作II内,完成审核确认或备案工作,并在报送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核确认

7、(备案)表》上签署是否予以确认或备案的意见,送达企业。并按规定录入综合征管系统。三、鼓励类产业鉴定机构级次《公告》第二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凡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难以界立的,税务机关应要求金业提供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下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这点也较之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的规定有所放宽。按照国税发[2002]47号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要求企业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8、。对于企业而言,在下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得到确认应该更为便捷。四、新旧政策衔接操作性问题鉴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日录》尚未颁布,《公告》明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日录》公布前只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日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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