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dr—2014—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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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RDR—2014—01002安政办发〔2014〕7号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安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9日21安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和《郴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13〕4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

2、法。 第二条 全县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区分不同对象实行分类保障,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优先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单

3、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21以内。第四条 县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县级统筹建设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住保中心”)承担具体工作。 县发改、监察、财政、民政、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税务、金融管理、统计、公安、物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和县域内各企业要明确相关工作人员配合县住保中心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受理和审核等工作,相关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安排。 第五条 县

4、住保中心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 住保中心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房源筹集 第七条 县房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21划相协调,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八条 县人民政府将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列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提前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储备并落实

5、到具体地块。拟定为公共租赁住房的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地性质。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来源包括: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产业园区、企业配套建设的职工公寓和集体宿舍; (三)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业投资建设或在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四)利用经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五)政府购买、租赁的住房; (六)政府存量国有直管公房、廉租住房中转作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 (七)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十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 

6、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方案和人员准入与退出、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21企业和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等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新出让土地商品住房开发项目按项目总建筑面积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面积不得低于3%。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建比例、面积、户型、建设标准等,由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用地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或用地批准文件中予以明确。 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依据土地出让

7、合同约定,确定其权属。 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规划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完善配套、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进行装修,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由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或产权单位统一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按下列渠道筹集:(一)县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建设资金; (二)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三)土地出让纯收入中一定比例的资金; (四)中央和省

8、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21(五)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租金收入; (六)企业和非政府投资资金。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在土地出让时有前置条件的除外)。公共租赁住房及其用地性质不得改变,只以栋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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