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

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

ID:31012885

大小:71.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1-05

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_第1页
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_第2页
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_第3页
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为木词条添加义项名目录1切2规划与建设3经营权管理12规划与建设3经营权管理+1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仃度贴吧人人豆瓣]总则编辑本段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管理,规范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秩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乘客、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木市公共汽车规划、建设、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汽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固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运营,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木办法所称服务设施,是指为公共

2、汽车客运服务的场站、专用车道、优先通行信号装置、智能化设施设备以及供配电等设施。本办法所称场站,是指公共汽车的首末站、枢纽站、中途停靠站、车辆停放场、车辆保养场、候车亭和站牌架等设施。第四条公共汽车实施优先发展原则。政府在财税政策、资金安排、用地保障、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经济舒适、节能环保的城市公共汽车服务。第五条公共汽车经营实行定线路、定站点、定车型、定票价、定服务时间、定车辆数制度。第六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全市公共汽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汽车客运政策制定

3、、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负责公共汽车服务规范的制定和运营监督管理,负责公共汽车客运宣息化建设等。宝安、龙岗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管理机关(以卜•简称区运政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威内公共汽车运营服务活动实行监督检查。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国土房产、工商物价、公安交警、城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能。第七条市政府组织成立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国土房产、工商物价、公安交警、城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人员以及市民代表组成的公共交通监督委员会,对公共汽车经营者进行监督。经营者应当按年度向公共

4、交通监督委员会通报运营和服务情况。2规划与建设编辑本段第八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深圳市公共交通规划,依法批准后纳入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深圳市公共交通规划,负责编制公共汽车专项规划。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深圳市公共交通规划和公共汽车专项规划,不得占用或者改变公共汽车场站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和用途。在公共汽车场站用地范围内确需改变公共汽车场站使用功能或者面积的,应当报规划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审批;规划部门在审查时应当征求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第九条市规划、国土房产及有关部门按照深圳市公共交通规划、

5、公共汽车专项规划及国家颁布的用地标准落实公共汽车场站用地,保证公共汽车场站和线路的合理布局。公共汽车场站曲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建设管理。第十条市、区政府应当将公共汽车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大型住宅区建设、工业区建设、城市1L1城攻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客运站、航空港、码头、大型住宅区、轨道交通站点、大型商业屮心、大型文化娱乐场所、大型体育场馆和学校、旅游景点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划标准确定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汽车场站用地,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第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公共汽车专项规划和中途停靠站设置规范设置中途

6、停靠站。符合条件的城市道路应当开设公共汽车专用车道、港湾式停靠站。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包括全天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分时段公共汽车专用车道两利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分别对全天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分吋段公共汽车专用车道设置标志并公示。符合条件的单向通行道路,经公安交警部门同意,可以开设单向专用车道或者允许公共汽车双向通行;符合条件的主要交叉路口,经公安交警部门同意,可以设置公共汽车优先通行的标志、信号装置或者公共汽车专用信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设置公共汽车中途停靠站,公安交警、规划、城管等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第十二条公共汽车首末站和屮途停靠站的名称由市交通运

7、输主管部门遵循同站同名原则统一命名,通常以标准地名、旅游景点、标志性建筑物或者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公共设施名称命名。未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或者变更站名。公共交通诂点名称发生变更的,经营者应当在接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相应变更车辆报站器、线路运营标识等相关内容,在变更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经营者统一设置、撤换公共汽车站牌,并保持清晰、完好。公共汽车站牌应当标明线路编号、途经道路、首末班车时间、所在站点和停靠站点的名称、开往方向、

8、票价等内容,运营班次间隔在30分钟以上的线路,还应当标明每一班次车辆始发时间。3经营权管理编辑本段第十四条深圳市公共汽车经营服务实行特许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