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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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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法律法规十大案例分析1・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杨某(10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9岁)、王某(8岁)摔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医院,杨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经法医將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刈•杨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耍求三方赔偿他们
2、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万元。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分析:这是-•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从主体上看,涉及李某、王某、杨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杨某的生命健康权。从内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李某、王某、杨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笫49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具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
3、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牛李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范、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小是有-•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
4、,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2•请依法分析教师李某和学校的行为。某小学教师李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Z下,取消了李某的教师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李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分析: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李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动的权利。案例中李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李某教育教学权额监替权的侵害。李某可依据《教师法》笫39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3•
5、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屮小学里时有发主,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而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内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李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乂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下课了,李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
6、你怎么忘了?”李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听起来似乎有理,实际上是错课的。不管哪个学生,老师都无权停他的课。对学生的管理教冇决不能采取与学校规定相违背的做法,再说,这种做法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这个学生,你还是先把他安排到班里去。”你认为李老师和邵校长谁做得対?请依法分析上述案例的侵权性质,対此我们应做哪些思考?分析:邵校
7、长做得对,李老师做得不对。这是一起中小学广泛存在的教师侵犯学牛权益的案件。案例屮的李老师将学牛赶出教室是剥夺学生受教冇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冇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学生有“参加教冇、教学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帖资料”的权利,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的主要活动,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是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另外,李老师让学生在教室门口罚站,这是对学生的一种变相体罚,违反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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