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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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  衍生品交易本质上是信用交易,离不开担保制度的运用,尤其在场外衍生品交易中,衍生品交易担保是重要的信用支持方式。但就场内衍生品交易而言,随着中央对手方清算模式的发展,逐渐构建了以保证金为核心

2、的集中履约担保制度,保证金制度成为计算担保物多少以保证期货合约履行的基础性法律安排。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物是期货保证金的重要表现形式。接受何种形式的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交易保证金不仅影响保证金金额的计算,也影响保证金执行的方式和效率。从欧美期货市场看,保证金中现金比例一般都小于50%,甚至小于10%。[1]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有利于降低期货交易者资金占用成本,提高商业运营效率,灵活管理资产。但是,价值不稳定、缺乏流动性的有价证券也会给交易所清算带来巨大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甚至引发市场系统性风险。因此,各国普遍将有价证券这一担保物的管理作为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从法律角度看,如

3、何正确看待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性质、法律构成,不仅关涉交易所、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客户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属性,更关系其法律效力、处分权的行使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期货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制度的有效性。因此,本文拟在总结现行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境内外期货市场法律实践,对进一步完善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对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种类、金额、使用等主要内容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结算规则层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有价证

4、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属性  2012年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对期货保证金概念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有价证券可以直接作为期货保证金。但在《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的结算业务规则中,仍然使用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提法。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细则中,则使用了有价证券作为期货保证金的提法。因此,有必要对有价证券充抵或作为期货保证金的法律属性加以明晰。无论是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还是作为期货保证金,均是通过交易所的结算会员办理的。以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为例,从法律关系看,涉及客户、交割库、结算会员、交易所四方法律关系和三个主要法律协议书。关于三个主要法律协议书,一是标

5、准仓单亦即提货凭证,是交割仓库开具并经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的提货凭证。客户委托交易所的结算会员办理标准仓单申请手续,经过交割库验收、签发、确认环节后,在交易所的仓单管理系统中生成电子形式的标准仓单。二是客户专项授权协议书,即客户与结算会员签署的关于将标准仓单授权给结算会员充抵该结算会员的保证金的协议。三是标准仓单充抵期货保证金协议书,是结算会员与交易所之间达成的标准仓单质押协议。对于国债充抵期货保证金而言,只是省去了标准仓单生成环节。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或者作为保证金本质上是一种质押法律关系,是权利质押的一种,因此应理解为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更为合适。从法律关系上,可视为出质人(客户

6、)将有价证券押给原质权人(结算会员),再由原质权人转质给质权人(交易所)。该转质押行为业经出质人同意,应属于一种权利转质行为。但是,各家交易所制定的客户专项授权书中,并没有该种权利转质的明确意思表示内容,对该专项授权书的性质认定也没有明确规定,显然不利于明确交易所、结算会员和客户之间的权利质押法律关系。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1条规定,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因此,如果认定上述行为是权利转质行为,则在法律效力方面还存在一定障碍。  (二)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有价证券的种类及法律权属  按照

7、《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可以作为期货保证金。从实践看,我国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三家商品交易所只接受标准仓单充抵期货保证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只接受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作为保证金。此外,《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第72条规定,可以使用外币作为原油期货交易保证金。但是,我国目前尚不能接受股票、货币基金等充抵保证金。从实际使用看,我国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比例比较低,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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