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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人社发〔2012〕167号(转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万州人社发〔2012〕167号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江南新区、渝东开发区,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市级在万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现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23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原则:严格按照重
2、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渝人社发〔2012〕235号文件规定的申报原则和条件进行申报。二、申报具体程序:个人向单位申报。所在单位要将申报人员信息和岗位空缺情况进行申报前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先到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核岗位空缺情况,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个人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件和电子件一并报送到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初审汇总后统一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三、申报工作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和个人须如实填报
3、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对申报单位通报批评;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参加了考评,经举报查实的,取消其已获得的技术等级(职务)资格。如有其他人员协助造假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申报时间和地址: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抓紧落实此项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及时转发到所属事业单位并督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申报,过时不再受理。报送时间:2012年11月20H-2012年11月26日。岗位空缺情况审核地址: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区政府大楼404室)。初审汇总报送地址:区人力社保
4、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国本路51号万州区公务员培训中心处)。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张老师58231711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梁老师58107929附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二O—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抄送: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11月13日印渝人社发〔2012〕235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
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发〔1998〕11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2〕62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评聘试行办法〉》(渝人发〔2005〕131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
6、事项(一)申报原则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v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关于印发v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要求,本轮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晋升按评聘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各单位应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按空缺岗位数不超过1:2比例进行推荐申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技术等级(职务):1.男同志年满58周岁、女同志年满48周岁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H);2•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连续
7、3次以上“优秀',的;3・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4.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重庆市杰出技能人才称号的。(二)申报对象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所有工勤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参照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评。中央在渝有关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三)申报条件2007—2011年连续5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勤人员,凡已取得原人事行政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可按以下条
8、件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评。1.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考评的,按照渝人发〔1998〕116号文中申报条件执行。2・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按照渝人发〔2002〕62号、渝人发〔2005〕131号文中申报条件执行。2009-2010年度升级考评工作结束后,从企业调入或复员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由各单位按本单位同级职业资格人员条件确定本次申报等级(技师、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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