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_1

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_1

ID:30707739

大小:28.66 KB

页数:30页

时间:2019-01-02

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_1_第1页
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_1_第2页
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_1_第3页
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_1_第4页
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_1_第5页
资源描述:

《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_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内容摘要:物权有哪些方面的基本效力,其内容如何,是物权法上颇有争议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认为,物权的效力应归纳为对物的支配效力、对其他物权的排他效力、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对妨害的排除效力四项。支配效力与排他效力应并列为物权的两项效力,而物权的排他效力包含成立上的排他效力与实现上的排他效力两个方面;物权的优先效力仅指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所谓“物权相互间的优

2、先效力”应属物权于实现上的排他效力之表现;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指物权请求权,包括物之返还、妨害除去、妨害预防三方面的请求权;物权的追及效力则已为其他效力所包含,不宜单列。  关键词:物权的效力;支配效力;排他效力;优先效力;物权请求权  一、物权的效力问题概说  物权的效力之意义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

3、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一般认为,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强制性作用力与保障力。物权的效力,反映着物权的权能和特性,界定着法律保障物权人对标的物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程度和范围,集中体现着物权依法成立后所发生的法律效果。[1]  物权的效力,为罗马法以来近现代物权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首先,物权的内容与性质,与物权的效力问题密切相关。非明确物权的效力,无以明确物权的属性及其与债权等其他民事权利的区别;其次,物权法上的其他基本问题,如物权的设定、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等,或由此衍生和展开,或与此

4、唇齿相依。非明确物权的效力,物权法的整个体系,无以形成;第三,物权的效力,关乎着物权人相互之间,物权人与债权人及其他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既反映着静态的物之归属秩序,也影响着动态的物之交易秩序。故而,物权的效力问题在整个物权法中占有重要地位,诸多具体的物权问题之研究,也不得不对物权的效力问题先予析明。  物权的效力,有一般物权所共有的效力与各种物权特有的效力之分。本文不拟探讨某种物权特有的效力,而只就物权的基本效力即各种物权共同具有的效力展开讨论。  关于物权的效力问题的学说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

5、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各国的物权立法上,虽对物权的对抗力、优先力、物权请求权等作有一些具体规定,但对物权的效力并无系统、完整的规定。由于各国立法条文中并未明示物权有何种效力,学者们对物权的效力进行观察、分析的角度又不尽一致,以致对物权效力的认识与归纳产生了较大的分歧,形成诸多不同的学说。要者如下:  其

6、一,二效力说。持二效力说的学者,一般认为物权的效力有优先权效力与物上请求权效力两种。其中,物权的优先效力因物权的排他性而生,物上请求权则直接基于物权的绝对性。而对于其他学者所主张的物权的排他效力与追及效力,认为应分别包含于优先效力物权请求权效力之中。[2]  其二,三效力说。持三效力说的的学者对物权所具有的三种效力又有不同的归纳。有的认为物权具有排他效力、优先效力与物上请求权效力三种,[3]有的认为物权的效力有对物的支配力、对债权的优先力、对妨害的排除力三个方面,[4]还有的认为各种物权共通之效力为

7、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5]  其三,四效力说。此为国内目前较为流行的所谓“集大成”之学说,认为物权的效力有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和物权请求权效力四种。[6]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以上诸说,所列举的物权的效力方面或种类共计有五,即支配效力、排他效力、优先效

8、力、追及效力、物上请求权效力。然对物权的各种效力之归纳组合或者说对物权各种效力之间的关系,学说上颇有分歧;物权的优先效力虽为各说所共同主张,但对其涵义如何,学说见解仍有不同。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笔者认为:物权的支配性与排他性、支配效力与排他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