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小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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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小康之家·幸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小康之家·幸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现金价值表、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告知书、复效申请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90天至65周岁。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一、生存给付: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祝贺金。二、身故或全残保障:被保险人因

2、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已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1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第四条红利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的,则该红利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

3、配给投保人。在投保时,投保人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一、累积生息由本公司保留红利,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本公司每年公布的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发生身故或全残给付、合同解除、减额缴清等情形时,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二、抵缴保险费红利用于抵缴下一期的应缴保险费,若不足抵缴一期保险费或抵缴后仍有余额,将予以累积生息,并用于抵缴以后各期的应缴保险费。在缴费期满后,红利领取方式由抵缴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合同终止时,若存在不足抵缴保险费或抵缴后剩余的红利及其利息,则同时给付予投保人。三、缴清增额(

4、本方式不适用于本公司要求加费或特约承保的被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在红利分配当时的年龄,以当年度红利作为一次性缴清的保险费,购买缴清增额保险。缴清增额部分不参加分红。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本公司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投保人可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单上批注后生效。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2已分配的红利,如原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本公司在红利领取方式变更生效后,一次性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在下列期间发生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接受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

5、,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二、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在羁押、服刑期间;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2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2年内自杀身故;五、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助动交通工具;七、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八、被保险人患先天性、遗传性疾病;九、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或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所患或出现的疾病(或其并发症)、症状、体征、生理缺陷、残疾

6、,但本公司在同意承保或复效时已知晓并书面认可的不在此限;十、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以及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发生上述情形之一,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若投保人3未缴足2年保险费或合同生效未满2年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缴足2年以上保险费且合同生效满2年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第六条保险期间一、本合同自本公司收到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开始生效,本公司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本合同生效日同保险期间开始日期。除本合同另有约定

7、外,本合同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时开始。二、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所载为准。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时终止:(一)投保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约定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合同,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的申请时;(二)本合同因条款所列的其他情况而中止效力,且未按约定办理复效;(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四)本合同因条款所列的其他情况而终止。第七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一、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二、本合同的保险费采用限期年缴形式。投保人可选择5年、10年、15年、20年或30年缴清。第八条如实告知本合同订立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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