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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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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河航道灌南城郊段疏浚工程施工项目(GNSJ-SG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盐河航道灌南城郊段疏浚工程施工项目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灌南县航道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盐河位于江苏省的东北部,南自淮安市淮阴区京杭大运河与盐河交汇口杨庄,向东北经涟水县,再往北过灌南、灌云,到达连云港市区玉带河,全长约144.8km。盐河是苏北地区的主要水运干线,也是苏北平原上的一条通海航道
2、,是淮河出海航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盐河沟通京杭运河和连申线,是苏北地区以及淮河流域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也是连云港港口内河集疏运通道的组成部分,同时,盐河还可为苏北地区和安徽、河南等地的物资流动提供保障。目前灌南城郊段航道由于回淤影响船舶的正常通航,因此迫切需要对盐河灌南城郊段航道进行疏浚。根据省局2018年养护计划安排,此次疏浚项目包括盐河灌南城郊段86K+400~90K+700,疏浚航道长度共计4.3km。2.2招标内容本次盐河航道灌南城郊段疏浚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内容为:目前灌南城郊段航道由于回淤影响船舶的正常通航,因此迫切需要对盐河灌南城郊段航道进行疏浚,疏
3、浚起点为86K+400,终点为90K+700。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GNSJ-SG标段。2.4计划工期2018年11月20日开工,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合同所有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具
4、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地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含150万)航道疏浚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质量合格。3.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
5、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C、其他人员要求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
6、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以上级别;(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15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6、其他要求(1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
8、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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